成员馆介绍
广西大学图书馆简介
    广西大学新图书馆于2002年11月20日竣工,2003年正式投入使用。新图书馆是中央支持西部地区高等教育发展的国债项目,并得到香港和记黄埔有限公司主席李嘉诚博士赞助。图书馆建筑面积达32338平方米,阅览座位3634个,为同时期广西区内建筑面积最大、设施最先进、现代化程度最高、网络条件最好的图书馆。
    广西大学图书馆建立了主干为千兆,百兆到桌面的高速局域网,业务工作全部实现计算机管理,馆内设有600余台计算机(或终端)与校园网、教科网和互联网联接,实现了图书馆自动化管理系统与院系资料室业务管理系统的无缝连结,形成了便利的分布式数字化信息服务网络。
    广西大学图书馆现有馆藏文献总量730万册(含学院资料室),其中印刷型图书358万册,电子图书372万册,全文电子期刊3.5万种,形成了涵盖哲、经、法、文、理、工、农、管、教等九大学科门类相结合的多科性、多层次、多载体且特色明显,能有效支撑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藏书体系。
    广西大学图书馆从建筑、设施,到服务功能、管理模式,都基本上与国际接轨,体现了全新的理念:大开间,全开架,密集书架与普通书架每层交错,藏、借、阅、检、管一体化,允许带包入馆,每天从7:50连续开馆至22:30,每周开放达101小时(教育部规定为70小时/周),极大地便利了师生员工,高峰期每天入馆人次超过1万。 除提供常规的书刊借阅服务外,图书馆还可提供网络24×7馆藏书目信息查询,新书通报,光盘与网络数据库检索,多媒体资源浏览,参考咨询,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读者培训,学科专题信息导航等形式多样的电子信息服务,以及科技查新、代查代检、定题服务等深层次信息服务。
    广西大学图书馆积极参与文献信息资源的共建共知共享活动,与国内主要图书馆、信息中心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是CALIS高校学位论文数据库的参建单位之一,CALIS联机编目合作中心的C级编目成员馆,现为广西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广西高教学会图书馆专业委员会的秘书处所在地。
    广西大学图书馆正以配置合理的资源、先进的服务理念和优质的服务质量,为师生提供良好的书刊资源以及知识服务支撑平台,并努力成为学校高质量的文献信息服务中心、高水平的信息咨询中心和信息共享中心。

(数据统计截止到:2014-12-31)

部门设置

行政职务

职责分工

党总支书记

黄牡丽

主持图书馆党总支全面工作,主管党建、纪检、统战、思想政治工作、对外宣传、职工考核考勤、人口计生、青年、妇女和离退休职工联系等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总副支书记、馆长

徐尚进

协助书记开展图书馆党总支工作,主持图书馆行政全面工作,主管规划制度、人事人力调配、队伍建设、职称、图书馆重大发展项目建设、经费和馆际协作(学会)等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部门:工会。


副馆长

伍一坤

协助馆长分管图书馆信息化建设、资源与服务的共建共享、固定资产、实验室建设、物业管理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部门:技术部和数字图书馆技术实验室。

副馆长

协助馆长分管文献资源建设、参考咨询、读者教育、评估、学术科研、职工学习培训、协调指导二级学院资料室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部门:信息咨询部、采访部和编目部。


副馆长

协助馆长分管学科服务、知识服务、流通阅览服务、开放、读者信访、勤工助学。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部门:办公室、流通部和阅览部。


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mail

贾成娟

0771-3271163

tsgbgs@gxu.edu.cn

广西高校图工委秘书处

0771-3271163

gxgxtgw@163.com

勤工助学联系

0771-3271153

tsgbgs@gxu.edu.cn

办证处

黄广业

0771-3271153

tsgbgs@gxu.edu.cn

访

0771-3271156

tsgcfb@gxu.edu.cn

中文图书采访

外文书刊采访

电子资源采访

中文期刊采访

吴江丽

0771-3239109

编目部

孙逸玲

0771-3271160-8006

tsgzbb@gxu.edu.cn

陆伟华

0771-3271159-8008

tsgltb@gxu.edu.cn

总服务台

刘开琼

0771-3271159-8019

三楼社会科学图书借阅室

付清香

0771-3271159-8013

四楼自然科学图书借阅室

陆伟华

0771-3271159-8008

夏鸿

0771-3271160-8012

tsgzhb@gxu.edu.cn

一楼社会科学期刊阅览室

文红

0771-3271160-8011

二楼自然科学期刊阅览室

朱夏宁

0771-3271160-8012

五楼综合书刊阅览室

蒋德凤

0771-3271160-8015

六楼外文书刊借阅室

张晓文

0771-3271160-8016

检索资料室

梁丹

0771-3271160-8016

特藏室

中文报纸室

李丽德

0771-3271160-8007

捐赠书刊阅览室

杜公伟

0771-3271160-8022

技术部

唐小新

0771-3235237

tsgjsb@gxu.edu.cn

信息

咨询部

黄日昆

0771-3235236

tsgzxb@gxu.edu.cn

科技查新

黄日昆

0771-3235236

文检课教学、培训

韩春华

0771-3235236

电子资源使用

贺文爱

0771-3235236

电子检索区

吴进琼

0771-3271160-8007

广西大学数字图书馆技术实验室

主任

李彦

0771-3273924

电子阅览室

(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

高竹

0771-3271160-8018

何征

办证须知

读者办理借阅卡及补卡须知
一、本校教职工、兼职导师办理借阅卡(可借图书20册)
分两种情况办理:
1、在本人广西大学就餐卡上开通借书证功能。请持本人身份证和就餐卡到图书馆一楼办证处办理开通业务。开通后,即可凭就餐卡从门禁通道刷卡入馆和办理借阅业务。未办有广西大学就餐卡的,可先到金龙卡中心办理就餐卡,然后按第一种方式在就餐卡上开通借书证功能。
2、办理广西大学君武卡(IC智能卡),直接开通借书证功能。请持本人身份证和15元君武卡工本费到图书馆一楼办证处办理。开通后,即可凭君武卡从门禁通道刷卡入馆以及办理借阅业务,该卡只能在图书馆使用,不具备用餐功能。
二、聘用职工和外籍教师办理借阅卡(可借图书15册)
按第一条第1、2点办理。办理时请提供聘用单位出具的担保证明和本人的身份证或护照。外籍教师还需提供电子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收取保证金200元,每年服务费40元。
三、博、硕士研究生办理借阅卡(可借图书20册)
按第一条第1、2点办理。
四、成教学生和研究生班学生办理借阅卡(可借图书3册)
按第一条第1、2点办理。收取押金150元,年服务费10元。
五、外国留学生办理借阅卡(可借图书15册)
按第一条第1、2点办理。办理时请提供本人学生证或校国际交流处出具的证明材料,电子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收取押金100元。
六、校外人员办理借阅卡(可借图书3册)
按第一条第2点办理。办理时请提供本人身份证,手续需由本人亲自前来办理。收取押金200元,年服务费60元。
提示:一年内,读者凭卡可以入馆使用馆藏资源,图书外借期限为30天,期刊合订本或光盘外借期限为7天,超过一年需续交年费,方可继续使用。
七、本校子弟在校生办理阅览卡(该卡不能外借图书)
使用本校就餐卡的,可激活就餐卡的阅览权限;无就餐卡的,收取借阅卡工本费15元。办理时请提供父母单位证明、本人学生证、户口簿和身份证。
八、办理挂失、补卡手续
使用就餐卡的,遗失后请及时到学校金龙卡中心挂失并办理新就餐卡;使用君武卡的,遗失后请及时到图书馆办证处挂失并补办新卡,新卡激活后重新开通借书功能,借阅卡工本费15元。
广西高校图书馆馆际互借成员馆
广西高校图书馆馆际互借证的办理
高校图书馆馆际互借证的管理
馆际互借证的遗失办理


规章制度
入馆须知
1、校内读者凭本人就餐卡或君武卡进馆;办理君武卡和临时阅览证者需出示本人身份证登记后,到办证处(或咨询台)办理相关手续;校外人员来馆联系工作,须出示本人有效证件(或介绍信)在本馆门卫处登记,经门卫与有关部门联系并获准后进馆,离馆须注销。
2、遵守秩序,进馆、出馆不拥挤,不抢占阅览座位,配合、支持工作人员实施管理。
3、仪容端庄,举止文明,不得穿拖鞋、背心或赤膊入馆。
4、保持安静,请勿大声喧哗、朗读、高声交谈或制造其它噪音。说话、走路要轻声,进入书库、阅览室请自觉将手机或电脑等电子设备调为静音模式。
5、注重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杂物等,禁止在馆内用餐。
6、爱护书刊、设备和一切公共财物,不得损坏。
7、禁止在馆内吸烟、用火和使用各种充电设备。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馆。
8、离馆时,请走监测仪出口并对门卫的检查给予配合。
9、请保管好个人财物,离馆时务必将个人物品带走,丢失责任自负。
10、请主动办理外借手续,如触发门禁系统报警,请配合工作人员核查。
11、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参观须知
1、校外人员来本馆参观,须事先与馆办公室联系,经同意后,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参观。
2、参观人员须保持安静,入馆时将手机改为振动提示,不拥挤、不喧哗。
3、参观人员在没有馆办公室工作人员带领的情况下,不能进入各阅览室参观。
4、校内单位接待的参观团、旅游团,各学院办班或临时来访人员未经许可谢绝入馆。
5、国际交流处承办的外事活动,凡由处长、副处长或处长指定专人陪同的客人,图书馆安排专人负责接待。
6、国内外图书馆界的业务访问需提前与馆办公室联系,馆办公室根据来访者具体要求,安排有关人员接待。
7、广播电视和新闻单位入馆采访和拍摄,事先须经校宣传部批准,接宣传部通知后,图书馆安排专人接待。原则上不接待商业性制片和广告活动。
电子资源使用版权声明
为了保护电子资源的知识产权,维护广西大学的声誉,保证广大合法用户的正当权益,图书馆要求各使用单位和个人重视并遵守电子资源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 
1.不得使用网络下载工具批量下载图书馆购买的电子资源;
2.不得连续、系统、集中、批量地进行下载、浏览、检索数据库等操作;(由于各数据库商对“滥用”的界定并不一致,因此图书馆无法制订统一标准。一般数据库商认为,如果超出正常阅读速度下载文献就视为滥用,通常正常阅读一篇文献的速度至少需要几分钟。)
3.不得将所获得的文献提供给校外人员,不得将个人网络帐号提供给校外人员使用本校电子资源,更不允许利用获得的文献资料进行非法牟利;
4.校内任何个人不得设置代理服务器阅读或下载电子资源。校内单位若由于特殊需要需设置代理服务器,一定要事先得到图书馆允许,并且保证该服务器不得允许校园外IP通过它访问图书馆购买的电子资源;
5.经与有关部门研究,并已经学校批准,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图书馆将协助学校有关部门进行追查,同时参照有关单位做法,进行如下处理:
(1)通知所在单位领导,违规当事人于三个工作日内到图书馆接受调查并提交书面检讨,图书馆向全校范围发布通报批评,并将其书面检讨在图书馆主页上公布;
(2)停止借书权限半年。
情节严重者,将报请学校予以纪律处分。由此而引起的法律上的一切后果由违规者自负。
图书流通(外借、预约、续借)规则
校外人员查找资料办法
(1)临时查找:持个人有效身份证到图书馆一楼入口门岗处办理临时阅览证,工本费2元,可在馆内浏览各类文献,检索数据库,但不能外借,临时阅览证限当天当次使用
(2)校外读者:可办理校外读者借阅证。借阅权限见图书流通规则,办证方法见“办证须知”
(3)持有广西高校图书馆馆际互借证的读者:只要持有广西高校图书馆馆际借阅证和读者本人的身份证(或者其本人附有照片的借书证),都可以进入广西大学图书馆接受图书馆为读者提供的借阅服务。其在馆内阅览权限与广西大学图书馆的合法持证读者的阅览权限相同。即可以阅览广西大学图书馆面对读者开放的所有馆藏资源。具体借阅权限和业务办理方法见“广西大学图书馆馆际互借服务管理办法”
图书流通规则
1、外借制度:各借阅室实行藏、检、管、网、阅合一,全开架阅览模式。读者可带包入室阅读,自由选择自己需要的图书。书刊出馆,须到总服务台办理外借手续。
(1)各类型读者文献借阅权限一览表

读者类型

文献类型

允借册数

借阅天数

续借天数

续借次数

允约册数

本校职工;兼职导师;

总卡

20

 

 

 

 

博、硕士研究生

一般图书

20

62

30

1

5

 

中文期刊

2

14

0

0

0

 

西文期刊

2

14

0

0

0

 

随书光盘

20

7

0

0

0

普通本科生

总卡

15

 

 

 

 

一般图书

15

31

15

1

2

中文期刊

2

7

0

0

0

西文期刊

2

14

0

0

0

随书光盘

15

7

0

0

0

成教生、进修生、研究生班学员

总卡

3

 

 

 

 

一般图书

3

31

15

1

2

中文期刊

2

7

0

0

0

随书光盘

3

7

0

0

0

校内各单位聘用人员、外籍教师

总卡

3

 

 

 

 

一般图书

3

31

15

1

2

中文期刊

2

7

0

0

0

西文期刊

2

14

0

0

0

随书光盘

3

7

0

0

0

校外读者

总卡

3

 

 

 

 

一般图书

3

31

15

1

2

中文期刊

2

7

0

0

0

随书光盘

3

7

0

0

0

馆际互借证读者

总卡

3

 

 

 

 

一般图书

3

31

15

1

2

(2)图书预约规定
①预约只限于一般图书,西文期刊、中文期刊合订本,随书光盘不能预约。
②处于“借出”状态的图书方可预约。
③图书归还后,将在预约保留架上保留3天,过期不候。
(3)图书续借规定
①续借只限于一般图书,西文书刊、中文期刊合订本,随书光盘以及小说类图书不能续借。
②图书过期或该书已被他人预约不能续借。
③续借是自续借当日计算续借时间,请读者在所借图书即将到期前办理续借。
(4)所有借书、预约、续借等操作必须是在读者记录未被冻结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广西大学图书馆馆藏书刊逾期处理办法
1、读者所借书刊应按时归还,逾期未还者,暂停其外借资格直至归还并办理交纳逾期使用费手续止。借阅应还日期可在本馆主页公共检索系统上查到,每册图书每超期一天交纳借阅图书滞还费0.1元。
2、逾期天数的计算
A、还书日期在学期内的,一律从应还日期的第二天计算;
B、还书日期在寒暑假内的,开学一周(7天)内还清者不作逾期处理,超过7天未还者按逾期处理,罚款从应还日期的第二天开始连续计算;
C、书刊遗失,从应还日期第二天开始计算逾期时间;
D、读者到外地出差、实习或生病,未能按时归还图书,须由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证明(研究生由导师签名,教师由院长签名),口头说明无效,且必须在返校一周内办理还书。
E、读者到国外、境外讲学、留学、短期进修,需要用本馆图书,需要在外出前到图书馆办理长期借用手续,必须经馆长批准并交一定数量的押金后,方可持书外出。
广西大学图书馆馆藏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办法(2010年9月修订)
为了培养读者爱护图书馆文献资料的美德,保护国家财产免受损失,限制少数读者随意丢失或损坏书刊,特制定本规定。
1、遗失书刊的处理办法
一、赔书
1、中、外文图书丢失,可买同一版本或经同意后以新版图书赔偿,同时交纳3元/册的图书加工费或5元/册的期刊合订本装订费。
2、所赔图书不得为盗版图书,不得出版损毁、污染等状况。
二、赔款
图书丢失且经努力仍无法获得同版图书进行赔偿,则分别按下列规定计算赔款:

收费(赔偿)标准

书价×2040

解放前文献,最低20

书价×1020

解放后至1984年文献(含1984年),最低20

5本以上×10 5×12

4×14 3×16

2×18 1×20

书价×510

1985年至1994年文献(含1994年),最低20

5本以上(含5本)×5

4×6 3×7

2×8 1×10

书价×25

1995年以后文献,最低50元,复本1本的文献,最低100元。

5本以上(含5本)×2

4×3 3×4

2×5

书刊现价×1050

遗失珍本、善本、线装书

说明:
1、书刊赔偿的具体倍数依馆藏复本多少计算;
2、遗失多卷书、丛书、连续出版物按全套全年总价值计算后依照上表所规定栏目倍数赔偿,赔偿后不得索取其它卷册,合订本另收装订费5元;
3、凡赠送或交换等未标价的书刊资料,先由采访部门进行估价,再按上表所规定栏目倍数赔偿。
2、损坏书刊的处理办法
损坏书刊指在图书资料上批字、改字、圈点、划线、污渍等。
①损坏书刊经修复可继续使用的,由损坏者负责修理费2—10元;
②损坏书刊无法修复(含窃换内容)的,由最后一位借阅者负责,按遗失书刊处理办法赔偿;
③污损的书刊,不影响其流通使用者,按1元/页处罚;
④污损的书刊,无法继续流通使用者,按遗失书刊处理;
⑤丢失或损坏书刊条形码,须支付1元/条加工费;
⑥本馆有权责令损坏书刊者作书面检讨,并通知其所在单位作进一步处理。
3、遗失、损坏光盘的处理办法
①若丢失或损坏光盘,读者应赔偿光盘工本及刻录费10元。
②若不能刻录和复制的则加倍赔偿。
4、偷窃书刊的处理办法
凡未办手续擅自拿书刊、资料离开规定的借阅室、阅览室和库室等区域,或撕剪书刊资料部分内容等,以偷窃书刊论处。偷窃行为一经发现,除追回原书刊资料外,再按原价15—20倍,甚至20倍以上罚款。必要时公之于众。情节严重者还报校保卫部门从严惩处。对举报有功人员,以罚金的一半予以奖励,并为之保密。
图书借阅室、综合书刊阅览室阅览规定
1、读者凭借书证入室,并须电脑登记并领取代书牌。
2、请使用代书牌选书,书刊阅后归回原位,保持图书排列有序。
3、图书须经办妥外借手续方可带出图书馆,违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综合书刊阅览室的图 书概不外借。过刊根据有关规定外借。
4、保持室内安静、整洁,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5、严禁违规占位,占位者丢失物品责任自负。
6、离室无代书牌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期刊阅览室阅览规定
1、读者凭借书证入室,并须电脑登记和领取代书牌。
2、请将书包等个人物品存放于存包处(贵重物品和金钱请随身保管),不得带包入室。
3、请使用代书牌,期刊阅后归回原位,保持期刊排列有序。
4、复印资料请在当室进行,如果当室复印机有故障,须凭证登记后,拿资料到馆内别室复印,并当班归还,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爱护书刊资料,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6、离室无代书牌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电子阅览室用机规定
1、读者需排队按秩序等待入室,出入本室时要谦让有序,不要争先恐后,互相推挤。
2、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擅自换机。
3、按照操作程序使用电脑。遇到机件故障时,应报请工作人员处理,不得自行处置。
4、禁止在本室使用黑客软件。禁止网上玩游戏。禁止浏览和下载内容不健康的文字和图片。禁止利用电子邮件发送、传播色情、淫秽、不健康的信息,以及进行其他违法行为。违者严肃查处,并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5、爱护设备财产。不得随便摆弄电脑部件,不得乱动室内其他设备设施,违者处以50元罚款。如造成机器部件损坏,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如不能恢复原状,造成整机报废的,以原机赔偿。如有偷窃部件行为的,严肃查处,追回原物,另处以200元罚款,并报所在单位另行处理。
6、注意用电安全。不要随便触摸电源插座及其他用电危险部位;发现机体过热或其他安全隐患,须及时报请工作人员检查处理。避免发生触电及其他安全事故。
7、不得乱丢纸屑和其他杂物,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吸烟,不得喧哗,自觉将手机改为振动提示,保持室内清洁、安静。
8、自觉遵守上机时间制度,收到下机提示信息后应停机离开阅览室。
电子检索区用机规定
1、读者需排队按秩序等待入室,出入本室时要谦让有序,不要争先恐后,互相推挤。
2、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擅自换机。
3、按照操作程序使用电脑。遇到机件故障时,应报请工作人员处理,不得自行处置。
4、禁止在本室使用黑客软件。禁止网上玩游戏。禁止浏览和下载内容不健康的文字和图片。禁止利用电子邮件发送、传播色情、淫秽、不健康的信息,以及进行其他违法行为。违者严肃查处,并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5、爱护设备财产。不得随便摆弄电脑部件,不得乱动室内其他设备设施,违者处以50元罚款。如造成机器部件损坏,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如不能恢复原状,造成整机报废的,以原机赔偿。如有偷窃部件行为的,严肃查处,追回原物,另处以200元罚款,并报所在单位另行处理。
6、注意用电安全。不要随便触摸电源插座及其他用电危险部位;发现机体过热或其他安全隐患,须及时报请工作人员检查处理。避免发生触电及其他安全事故。
7、不得乱丢纸屑和其他杂物,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吸烟,不得喧哗,自觉将手机改为振动提示,保持室内清洁、安静。
8、自觉遵守上机时间制度,收到下机提示信息后应停机离开阅览室。
图书馆存包柜管理规则
1、存包柜仅供读者临时存放个人的书、包等学习用品,读者须自备挂锁,所存物品务必当班取走,严禁霸占存包柜。
2、现金及其他贵重物品切勿放置在存包柜中;如果发生遗失,责任自负。
3、未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馆书籍不能存放在存包柜中,违者将视为违规占用图书资源。
4、图书馆将在闭馆期间清空存包柜。对清理出的物品,图书馆无责任确保其安全性和完整性。清理出的物品请读者带本人借书证自行到图书馆一楼物业办公室办理认领手续。
5、对霸占存包柜及私藏本馆图书者,图书馆将责令其作出书面检讨并接受相关处罚;态度恶劣者将报所在学院处理。

附件【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doc】开馆时间

楼层

时间服务口

周一 周五

周六、周日

上午

下午

晚上

报纸阅览区

7:50—22:30

8:30—22:30

电子检索区

中文社科期刊阅览室

中文自科期刊阅览室

电子阅览室

7:50—12:00

14:40—22:30

8:30—11:30

14:40—22:30

综合书刊阅览室

总服务台

14:40—17:30

19:00—22:30

8:30—11:30

14:40—17:30

19:00—22:30

中文社科图书借阅室

中文自科图书借阅室

外文书刊借阅室

8:30—11:30

14:40—17:30

中文报纸室

办证处

特藏室

检索资料室

注:自助借还机在开馆期间开放使用。

广西大学图书馆
广西南宁市大学路100号 邮编:530004 Email:tsg@gx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