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现有纸质藏书170万册,订购中外文现刊1100余种,中外电子图书350余万册,电子期刊5万余种,光盘2万余片。订购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文科技期刊全文数据库、万方数据创新资源服务系统、中国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CSSCI)等近50个中外文数据库。馆藏文献以林业为特色,是全国林业文献信息收藏最完整的图书馆之一。同时,也是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出版物指定收藏馆之一。与世界上40多个国际学术机构定期交换资料,经常接受国内外团体和个人赠书。
图书馆现有四部一室:办公室、读者服务部、资源建设部、数字技术部、信息咨询部,全馆正式馆员50人,聘用人员20人。书刊实行全开架借阅,藏-阅-借一体化服务。设有各种阅览室10余个,阅览座位1500余个,每周开放时间93小时。图书馆开展书刊借阅、信息检索、电子文献阅览、馆际互借与原文传递、用户教育及培训、课题咨询与查新、技术服务等多种服务。
图书馆积极参与CALIS、JALIS和农林系统图书馆的资源建设和服务等方面的合作,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图书馆、南京理工大学图书馆、南京农业大学图书馆、南京体育学院图书馆共同建设成立了南京城东高校图书馆联合体,通过统一的图书资源检索平台,实现了纸本图书通借通还,电子图书共知共享。
随着现代技术的发展以及读者需求的变化,图书馆将朝着数字图书馆、生态图书馆、绿色图书馆方向发展。我们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努力将图书馆打造成为学校的信息资源服务中心、学习交流中心和校园文化中心。
南京林业大学图书馆部门介绍
馆长:刘应安 85428919
主持图书馆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财务,分管部门: 馆办、信息咨询部。
书记、副馆长:丁其祥 85427567
负责党务工作,分管党支部、工会、离退休工作,分管部门: 资源建设部。
副馆长:宋飚 85427243
分管馆舍、家具、设备、安全保卫,分管部门: 数字技术部、读者服务部。
1、读者服务部 王瑾 85427596-305
读者服务部是图书馆从事图书和期刊组织、管理以及借还服务,读者证件管理的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是:
(1)收集读者需求信息,分析读者利用资源规律,为馆藏资源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2)负责图书的入库、上架、整架、巡库、倒架和清点工作;
(3)负责图书的流通和书库的管理,积极开展图书借还、续借、催还等服务;
(4)负责读者违纪违章、超期、图书损坏、图书遗失等管理工作;
(5)进行入库读者的管理、咨询和阅读辅导;
(6)读者证件注册,毕业生离校图书手续的办理;
(7)开展借还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新书通报、好书宣传等推荐工作;
(8)负责馆际互借,资源共享工作;
(9)负责中外文期刊、报刊签收、上架、排序、管理等工作;
(10)负责中外文图书、报刊的阅览,做好读者进室登记和期刊复印外借的登记;
(11)负责过期报刊下架、装订及查阅服务;
(12)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资源建设部 张全 85427563-107
资源建设部负责规划和实施馆藏资源建设的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是:
(1)制定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发展规划和各类型文献资源年度采选计划及经费预算;
(2)负责图书、报刊、电子资源、音像资料等各类文献资源采购及经费使用管理工作;
(3)做好文献资源招投标采购的各项工作;
(4)配合图书馆活动,联系书商和数据库商举办各种讲座和书展;
(5)中外文纸质图书、中外文纸纸质期刊、电子资源的访问、采购、验收、报帐、查询等项工作;
(6)图书(含随书附盘)、现刊和本校纸本博硕士学位论文的编目、加工、典藏、交送等工作;
(7)配合信息咨询部做好各种电子资源的利用率统计、汇总、评估工作;
(8)做好教工和校友图书等捐赠接收工作,加强“南林文库”建设;
(9)及时完成破损图书的收集、修补(包括磁条、条码等)和恢复流通等工作;
(10)负责用户荐购信息的响应、跟踪及荐购系统的推广;
(11)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数字技术部 任金波 85427548-506
数字技术部是为图书馆自动化、数字化业务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的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是:
(1)协助馆领导制订图书馆自动化和数字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2)保障图书馆集成管理系统、图书馆网站等各应用服务平台的安全可靠运行;
(3)保障图书馆网络、服务器、存储设备、工作用设备和各类服务终端的正常运行;
(4)维护与汇文管理系统有关的合法用户终端,配合汇文公司日常的系统升级;
(5)维护图书馆各类数字资源访问平台,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6)负责图书馆多媒体资源建设,以及多媒体资源和电子资源的阅览服务工作;
(7)开发和维护图书馆网站、业务管理系统;
(8)跟踪和开发新技术,为图书馆其他部门和用户提供技术支持;
(9)承担图书馆随书附盘压制上传工作;
(10)参与数字化校园的相关工作;
(11)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信息咨询部 龚超 85427568 85427548-509
信息咨询部是图书馆提供学科服务和开展现代信息咨询服务的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是:
(1)开展科技查新服务,为校内外科研课题申报、鉴定提供科学依据;
(2)利用文献资源共享协作网,通过原文传递方式帮助读者获取所需文献资料;
(3)负责新生入馆教育和全校研究生、本科生“文献检索与利用”等课程的组织和教学工作;
(4)参与制订馆内业务学习和培训计划,负责图书馆各种信息资源专题培训,指导和协助馆内各类科研课题的申报;
(5)参与图书馆决策咨询工作,跟踪国内外大学图书馆最新发展,定期提交相关研究报告;
(6)参与图书馆文化建设、宣传推广、用户培训、用户调查等各类活动的组织和策划工作;
(7)参与图书馆新服务项目和新技术应用的调研、评估和推广策划工作;
(8)提供文献信息的专题检索、定题跟踪和论文收引检索服务;
(9)研究生学位论文和优秀本科毕业论文的提交与审核工作;
(10)《信息与读者》组稿、编辑、出版工作;
(11)图书馆各类文献资源和服务的宣传推送工作;
(12)中外文数据库的利用评价,为资源建设提供参考依据;
(13)开展学科评价工作,为学校管理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14)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办公室 刘刚 85427565
办公室是图书馆日常行政事务管理,业务部门协调的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图书馆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协调各部门的业务工作,协助馆领导制定并实施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图书馆人事(包括正式职工、离退休职工、临时职工、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协助完成岗位聘任、业务考核、职称晋升、工作调动等人事工作;
(3)负责图书馆印章、各类公文收发及其存档管理;
(4)负责图书馆财务,以及固定资产管理;
(5)负责撰写图书馆工作计划和总结,汇总和发布业务统计数据,协助科研管理;
(6)负责图书馆各类会议、各类活动、业务交流接待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
(7)负责图书馆各类设备、家具和其它易耗品的管理;
(8)负责图书馆馆内外宣传和文化建设等管理;
(9)负责图书馆水、电和家具设备维修的管理事宜;
(10)负责对图书馆环境保洁、安全保卫等管理工作;
(11)承担图书馆工会和教代会的相关工作;
(12)承担图书馆楼宇、复印室、报告厅等服务设施的管理工作;
(13)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入馆须知
一、读者需持本人有效借阅证(含通用借书证)入馆。外来办事人员需出示证件并按要求登记入馆。
二、请不要将食品、牛奶和有色饮料等带入馆内。
三、讲文明礼貌,衣容整洁,衣冠不整者请勿入馆。
四、遵守秩序,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不追逐打闹。
五、维护环境卫生、保持清洁,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杂物;馆内禁止吸烟、吃零食,违者按章处罚。
六、自觉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和各室借阅规则。
七、爱护书刊,爱护桌椅、电脑、消防等公共设备和设施。有偷窃、损坏行为者,按章赔偿、处罚。
图书借阅证管理办法
一、本校教职工、本(专)科、研究生及进修生凭有关证明或名单,可申请开通校园一卡通借阅图书。
二、本校教职工及研究生凭有效证件可申领“江苏省高校通用借书证”。
三、班级因课程设计等需要,凭有关证明可申领班级集体借书证。
四、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违者按《图书馆违章处罚规定》处理。
五、借阅证请妥善保管,若丢失,要及时到一卡通中心挂失,否则责任自负。
六、本校教师、研究生凭本人借阅证可临时借用馆际互借证。
七、本校读者离校前,需还清所借书刊,注销证件信息。
图书借阅规则
一、图书实行开架借阅,读者主动出示本人借阅证入室借阅图书。
二、读者查到所需书籍,可到座位上阅览。需外借者,即办理借书手续;阅毕不借者,将书放在指定书车上,不要自行上架,以免乱架。
三、借书册数:教职工、研究生、强化班学生15册;本、专科生10册;其他各类读者5册。
四、借书期限:教职工、研究生120天,可续借两次,首续 30天,次续15天;本、专科生,其他各类读者30天,可续借一次 15天。续借手续读者上网办理。
五、所借图书要及时归还。过期按《图书馆违章处罚规定》处理。
六、图书污损、涂写,丢失图书,偷窃、撕页者,均按《图书馆违章处罚规定》处理。
七、遵守秩序,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
图书阅览规则
一、参考阅览室实行开架阅览,读者凭本人借阅证入室阅览。
二、本室图书仅限室内阅览,一律不得携出室外。
三、在书架上寻书时,将经选择不需阅览的书放回原处,不得乱插乱放,找到所需书籍,请到座位上查阅,阅毕请将书置于附近的书车上,不得自行将书插入书架,以免乱架。
四、如需复印者,需办理复印登记手续,到本馆复印室复印,一律不许携出馆外。复印图书必须在当班归还,违者,均按《图书馆违章处罚规定》处理。
五、读者入室阅览,其书包、书籍不得带入室内。
六、爱护图书、爱护公物,保持室内清洁。凡偷窃、污损、撕毁图书者,破坏公物、影响环境者,均按《图书馆违章处罚规定》处理。
七、遵守秩序,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
报刊阅览规则
1、期刊实行开架阅览。读者主动出示本人借阅证入室,并按规定签名登记。
2、期刊只限于室内阅览,概不外借。如需复印者,可办理复印登记手续,复印后当班归还。违者按违章罚款处理。
3、读者阅毕请自觉将期刊、报纸放回原处,过刊合订本请放在指定书车上。
4、读者入室阅览,其包、袋、书刊(笔记本和文具除外)不得带入室内。
5、爱护书刊,爱护公物,保持室内清洁。凡偷窃、污损、撕毁书刊者,破坏公物、影响环境卫生者,均按《图书馆违章处罚规定》处理。
6、遵守秩序,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通讯工具置于无声状态。
电子阅览室读者规则
1.电子阅览室是供读者阅览电子文献和上网检索信息的场所。
2.读者上机需持借阅证进行充值,费用从借阅证中扣除。
3.本室电脑均为XP操作系统,上机前需在入口处刷卡,然后自选机器,输入用户名及密码即可进入系统。下机需刷卡结账。
4.本室藏有各种计算机软件和欣赏、教学等学习光盘,还有馆藏图书的随书光盘,供广大读者借阅及复制。
5.本室禁止上机打游戏,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规定,杜绝违反互联网法规的不良行为。
6.请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吸烟,请勿乱扔纸屑。
7.读者不得随意更换机器。如有疑问可向管理人员提出,服从管理人员管理
8. 爱护键盘鼠标等设备,发现损坏及时上报管理员。
古籍特藏室阅览规则
1、本室面向教职工、研究生开放。读者凭本人借阅证入室阅览。
2、读者入室阅览,请勿携带包、书籍(笔记本等文具用品除外)。
3、本室图书仅限室内阅览,一律不得携出室外。
4、在书架上寻书时,将经选择不需阅览的书放回原处,不得乱插乱放,找到所需书籍,请到座位上查阅,阅毕请将书置于附近的书车上。
5、爱护图书、爱护公物,保持室内清洁。凡偷窃污损、撕毁图书者,破坏公物、影响环境者,均按《图书馆违章处罚规定》办理。
6、遵守秩序,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通讯工具置于无声状态。
图书馆违章处罚规定
广大读者应自觉遵守规章制度、爱护书刊、公物及公共设施。对违章,污损、盗窃书刊及损坏公物者,则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赔偿、罚款等处理。
1、污损、涂写书刊者,按原书刊价1-3倍罚款,被污损书刊经罚款处理后,仍归图书馆;如污损严重,则按丢失书刊的有关规定处理(最低不少于10元)。
2、丢失书刊,按原书刊价3-5倍赔偿;遗失成套书刊之一,按原书刊全套价2-3倍赔偿(最低不少于20元)。
3、丢失或损坏“阅览牌”赔偿5元,损坏条码赔偿2元。
4、偷窃书刊或未办理借阅手续私自携带出室外者,均以偷窃论处,撕页、“开天窗”者,视情节轻重,处以原书刊价5-10倍的罚款,并责令写出检讨;情节严重者,图书馆将公布姓名及情节,并通报所在单位。
5、对只限室内阅览,不予外借的书刊,如读者以复印为名,实则携带出馆外,当班不予归还者,则按违章处理,逾期时间按2元/天罚款处理(古籍特藏书5元/天)。
6、使用他人借阅证借书者,一律拒借,并处以10元罚款;盗用他人借阅证借书者,处以50元的盗用证罚款,盗借书籍按窃书规定予以处罚。
7、随地吐痰、吸烟、乱扔杂物者,处以5元罚款,并令其打扫干净。
8、破坏公物、公共设施、污损建筑、刻划桌椅、攀折花木者,视破坏程度,处以20元至公物原价2倍的罚款,并责令写出检讨,情节严重者,通报所在单位。
9、对不良行为,违规行为进行劝阻、揭发举报的读者,图书馆给予适当的奖励、表扬,以发扬正气。
10、所借书刊要按期归还,过期按每天每册0.10元罚款。
自修室管理规定
1、自修室是全校学生课余学习的地方,禁止用书包等物抢占座位。
2、请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贵重东西要随身携带,不要置于桌上,以防丢失。
3、请保持室内环境卫生,不要随地吐痰,不要乱扔垃圾。
4、禁止在室内吃东西,喝有色饮料。禁止吸烟。
5、保持室内安静,禁止大声喧哗。请把通讯工具置于无声状态。
6、讲究文明礼貌,衣容整洁大方,举止端庄得体。
7、禁止将室内桌椅搬出室外或将自己的物品搬入室内。
图书借阅注意事项
一、图书馆大厅出口处安有图书防盗报警系统,读者在离馆前请务必将所需借阅的图书办理外借手续。凡未办理外借手续而擅自将馆藏图书携带到门禁者,一律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即:写出检查、公开通报并收取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a) 图书借还总台安装了双显示屏,读者在办理图书借还手续时请注意查看结果。如有疑问,请当场告知工作人员进行处理。否则,产生的违约金、赔偿等后果由读者自己负责。
b) 读者通过防盗系统发生报警时,请主动配合门禁管理人员核查。将借阅证和图书交给门禁管理人员,核对借阅情况,确定是否违规。
二、图书借阅证请妥善保管。发生遗失要及时挂失,如被他人盗用,责任自负。
三、图书借阅证不得转借给他人使用,如发现使用他人借阅证借阅图书,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四、请爱护图书,严禁勾画撕毁图书。否则,将按章进行赔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