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员馆介绍
北华大学图书馆简介
   地址:吉林市滨江东路3999号邮编:132013 联系电话:0432-64608670:2015-11-05 
   北华大学图书馆分设在东、南、北三个校区,馆舍总建筑面积35263平方米(含资料室面积2078平方米),设有37个文献阅览室,阅览座位5222席。其中东校区的世东图书馆是2006年11月投入使用的,建筑面积22163平方米,它东接水景广场,北临松花江,是一座功能齐全、设备先进,融开放式、多功能、综合性于一体的现代化图书馆。 
   图书馆设有六部两室。各部门规章制度规范、完备,分工明确,建立了八小时以外代班主任值班制度。现有职工93人,其中高级职称22人,硕士学位25人。 
   馆藏图书307.8万册,涵盖林、医、师、工、管、文等多学科,其中纸质图书197.2万册,电子图书110.6万余册;馆藏中外文期刊6349种107091份,电子期刊22809种;馆藏古籍图书、港台文献、建国前精装报刊和地方文献等3万余册。现有各类专业数据库44个。 
   图书馆采用现代技术,实行科学管理,形成了完整的网络服务体系。配有自助借还书机、24小时校园自助图书馆,实行馆内"一卡通"。引进超星移动图书馆, 开发微信公众平台,初步实现区域性网络覆盖;主机房有服务器10台,磁盘阵列存储容量达144T,配置先进,运行稳定。实现了快捷、高效、安全的一站式服务。 
   图书馆网站24小时开放,周开馆时间长达98小时,日平均接待读者约5000人次。为教学提供学科联系人服务,为学校重点学科推送《林业信息参考》、《医学文献通报》、《师范教育信息参考》等自编的学科信息;积极参加CALIS建设的E读、外文期刊网、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虚拟参考咨询等四个特色服务平台共建工作,年传递文献达2566册(篇)。于2012年成功通过了CALIS成员示范馆的评估验收,并有三个项目被评为优秀。 
   图书馆注重特色服务,馆内开设阅读共享空间,配有最新书刊、电子图书借阅机、电子阅报机、中文在线、自助借还书机,方便读者学习、阅读和休闲。举办丰富多彩的阅读推广活动,书苑讲坛公益讲座、汉语角、书苑沙龙、影音沙龙、考研加油站、纪念4.23"世界读书日"系列活动、"传承国学经典 致敬万世师表"经典诵读系列活动,数字资源推广宣传月系列活动。与吉林市图书馆互建馆中馆,实现资源共享。与桦甸市 、磐石市、蛟河市、永吉县图书馆和吉林市群众艺术馆合作分别建立了北华大学图书馆分馆,积极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文化服务。 
   多年来,图书馆始终以"读者笫一、服务育人"为宗旨,秉承"真诚服务 开拓创新"的馆训,创新馆內开放、馆际开放、馆向社会开放的办馆理念,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积极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不断打造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学习交流中心、文化中心。努力建设人才立馆、文化兴馆、服务强馆的,有较好的阅读文化环境、较高的馆员文化素养、较完备的服务读者功能的,适应学校建设和发展的人和馆美、开放高效的学习型、规范型、数字型、开放型、服务型的"五型图书馆"。

   2011-2012年图书馆连续两年被学校评为"优秀教学服务单位"、毕业生就业工作优质服务单位;2012年荣获省委统战部授予的"优秀同心服务团队"称号;荣获2009年-2012年度吉林省图书馆学会先进单位;获"吉林市优秀志愿服务组织"荣誉称号。2014年荣获吉林省社科联优秀科普基地,荣获中国图书馆学会高校阅读推广活动优秀案例三等奖。2015年荣获首届全国高校图书馆阅读推广案例大赛优秀奖、吉林省高校图书馆首届阅读推广案例大赛一等奖,吉林省高校图书馆文献检索课件大赛一等奖。


现任领导
馆长 王毅军
直属党总支书记 苏丽
副馆长 王延广
工会主席 王延广(兼)

规章制度
借阅规则
   一、图书借阅证的办理与使用规则 
   1、凡本校教职工,可凭本人的工作证(调入证明)到图书馆开通一卡通手机借阅,本校学生可以使用手机一卡通进行借阅,一卡通在三个校区馆均可使用。 
   2、办理临时借阅证需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一张,校外读者需凭本人的身份证,方可办理。
   3、一卡通手机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违反规定者,一经发现,立即停借一个月,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借阅证如有遗失,应立即到馆办理挂失手续;一卡通丢失者,也应立即到馆办理挂失手续,并到联通营业厅补卡。在借阅证挂失前所借出的图书,均由原持证人负责。使用他人遗失借阅证借书者,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5、读者离校(包括毕业、退学、工作调动等)时,须将所借图书全部归还,结清上机费用,注销读者证件;毕业生需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办理离校注销手续。 
   6、读者到馆所进行的图书外借、续借、阅览等一切活动均需凭证办理。否则按非本馆读者处理,工作人员可拒绝为其办理任何借阅手续。 
   二、图书借阅须知
   1、读者到馆借阅图书,需持本人借阅证或一卡通办理借阅手续。无证者不得入库及办理任何借阅手续。 
   2、读者借阅图书,需按各藏书部门规定的方式借阅。图书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携带出馆;未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严禁携带出馆,违者按窃书处理。 
   3、严格按照图书的借阅限额及借阅期限的规定执行,所借图书必须纳入计算机文献管理系统,不得以任何其他方式借阅图书。 
   4、教职工、学生可在图书到期前10天内,在校园网、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及借阅部检索用机上自行办理续借手续一次;也可携带图书及借阅证,到出纳台办理续借手续一次。未携带图书及借阅证者,不予办理续借手续。除上述两种续借方式外,严禁其他任何方式续借图书。 
   5、对未能借到的馆藏图书,读者可在校园网、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及借阅部检索用机上进行图书预约。自预约之日起七日内,读者应到出纳台查询。七日后视为自动放弃图书的预约。 
   6、读者应爱护图书,不得污损、撕页、作批注等,如发现上述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 
   7、读者借到图书后,应仔细检查书中是否有污损、撕页、批注等现象,如发现问题,请工作人员检验,以区别责任,否则还书时发现上述现象,均由现借书人负责。
   三、图书借阅限额及借阅期限的规定 
   1、教职工可借阅图书20册,研究生可借阅图书15册,本专科生可借阅图书10册。 
   2、教职工、研究生读者借期为90天,本、专科学生及校外读者借期为30天。 
   3、教职工、学生读者可办理续借图书一次,续借期限按各自的借期执行。 
   四、读者入库规则 
   1、本馆书库对读者实行开架服务,读者入库必须凭本人借阅证。 
   2、入库读者不得携带书包、手袋,不得穿大衣、风衣等,以上物品应存放于指定地点,贵重物品应自己妥善保管。 
   3、入库读者须经工作人员验证,入库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 
   4、入库读者要爱护图书,不得在图书上随意涂写、污损、撕页等,书中所附磁条、条形码、书标等不得随意涂改、损坏。如有损坏按《图书遗失、污损的赔偿规定》处理。 
   5、库内严禁吸烟、乱扔杂物、随地吐痰。保持室内清洁和安静。不准挪动库内设施、器材和用品。 
   6、未经办理借书手续的图书不准带出书库。如发现私自将书带出书库外,按窃书处理,视情节轻重通报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7、自觉遵守馆内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工作人员指导、监督。如有违章,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 
   五、新书参考室读者管理规则 
   1、本室收藏的图书是近期到馆的新书,该室的图书可供在室内阅览。 
   2、随身携带的书包等物品存放在书包柜内或在工作人员指定的地点。 
   3、保持室内肃静,请勿吸烟、大声喧哗、手机应调放在静音状态。 
   4、保持室内清洁,请勿随地吐痰、扔纸屑及带食物入室。 
   5、读者选书时,要正确使用代书板,每人每次可选1册图书,不能同时从书架上抽取2册图书。 
   6、读者应爱护图书,不得在图书上随意涂写、污损、撕页等,书中所附磁条、条形码、书标等不得随意损坏。违者按《图书馆遗失、污损书的赔偿规定》处理。 
   7、未经办理借书手续,无论用何种方式将图书带出室外的,均按窃书行为处理。
   8、自觉遵守馆内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工作人员指导、监督。如有违章,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
   六、图书馆书刊阅览室规章制度 
   1.图书馆是文明的学习场所,工作人员和读者应自觉遵守图书馆的规章制度。
   2.进入阅览室的工作人员和读者应衣着整洁,保持室内安静,请将手机设置成静音或关闭状态,不准在室内接打电话。
   3.读者凭本人学生卡或阅览证履行登记后,换取“代书板”方可入室阅览。请将“代书板”放在所需书刊位置上,每次只能取一本书刊阅览。阅后请将书刊放回原处,取出“代书板”,切勿随意乱放。
   4.阅览室期刊概不外借,如需复印,请办理复印手续,到本馆复印室复印。
   5.保持阅览室的清洁,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等,违者按图书馆相关处罚规定处理。
   6.读者要爱护书刊,如有污损、涂抹、撕毁或偷窃者,按图书馆相关处罚规定处理。
   7.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8.经过图书馆监测通道时,如遇监测仪报警,请您积极主动接受工作人员检查。
   9.图书馆为重点防火单位,如遇紧急情况,请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安全疏散。
   10. 请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对违反上述规定者,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交学校及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七、图书馆电子阅览室读者管理制度
   1.电子阅览室实行实名上机制,读者必须出示本人有效借阅证(2005届以后的学生使用学生卡),经工作人员查验核实后,方可进入电子阅览室,上机读者要服从和配合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2.因证件丢失未到电子阅览室及时挂失或转借他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持证人负责。
   3.上机的读者,应当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4.上机的读者注意操作安全,不要擅自插拔插头、挪动电源、牵扯各种电源线,出现问题应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不要擅自处理。
   5.为维护网络安全,上机读者不准私自装卸、删除随机和自带的软件。不准自带设备入内连机操作使用。如读者有特殊需要,要求自行安装软件的,须经工作人员检查同意后,方可安装。
   6.上机读者在入座和离开座位时需注意不要绊倒、碰撞显示器、主机、电线等设备。遇到紧急情况,如晚间停电等,请大家保持镇定,不准起哄,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疏散、离开。
   7.室内严禁吸烟和吃零食,不得大声喧哗,保持室内清洁。
   8.读者在本阅览室严禁玩网络游戏。
   9.禁止登录和浏览与封建迷信、邪教、淫秽、色情、教唆犯罪内容等有关的非法网站。
   10.对违反以上规定者将按《北华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八、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电子阅览室实行实名上机制,读者必须出示本人有效借阅证,经工作人员查验核实后,方可进入电子阅览室上机阅览文献。
   2.上机的读者,应当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遵守社会公德,严格自律,文明上网,开展健康文明的网上活动。
   3.上机的读者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4.上机的读者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邪教、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5.上机读者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6.工作人员没有履行查验借阅证手续或者查验不仔细,导致外来人员进入或者所持不是本人借阅证的人员进入,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当班工作人员负全部责任。
   违反上述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取消上机资格、行政处罚、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九、图书馆电子资源使用规定
   北华大学图书馆网站提供的所有资源均受版权保护,凡版权归北华大学图书馆所有的资源可在个人学习、教学或科研活动中使用或复制,未经许可禁止用于任何商业或其他营利性用途。
   图书馆订购的电子资源,其使用权受北华大学图书馆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的约束。遵守合同或协议的有关规定是北华大学校园网用户使用电子资源的前提条件。具体规定如下: 
   1.电子资源只提供给北华大学校园网的用户。 
   2.电子图书、数据库和多媒体资源等所有内容均受供应商的版权保护。
   3.按照版权法的有关规定,凡是以个人学习、教学或科研为目的,用户可以下载、保存或者打印适当比例的文  本、检索结果或是其它信息。
   4.严禁利用系统或程序,以各种形式或媒体超量下载、复制、保存数据。例如:
   (1)整期下载电子期刊;
   (2)下载一种电子期刊的所有内容;
   (3)下载电子图书或多媒体的所有内容。 
   5.未经许可禁止将下载的资料在各种服务器上保存。
   6.严禁以任何形式或媒体出售、转让或复制电子期刊原文、检索结果或其他信息。
   7.禁止将检索或是下载的资料发布在网站上或电子邮件上。
   8.禁止向非订购者提供资料。
   9.违反版权法有关规定的后果:
   (1)供应商随时记录电子资源的使用情况并跟踪非正常使用统计报告,一旦出现非正常使用现象,供应商将对滥用电子资源的行为进行调查。
   (2)供应商要求图书馆对违反规定的用户提出警告,甚至终止整个北华大学校园网的用户对图书馆订购的电子资源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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