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员馆介绍
河南农业大学图书馆简介
河南农业大学图书馆最早为1913年创立的河南公立农业专门学校图书室。1927年以后,河南公立农业专门学校先后与他校合并,成为河南省立中山大学农科、河南大学农学院,河南公立农业专门学校图书室也随着成为这些学校的图书馆分馆。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时独立建校并同时建馆,1985年建成并为现在使用的近万平方米的独立馆舍。2004年9月,建立了图书馆分馆。2011年10月建立了龙子湖新校区分馆。2012年9月建立了许昌校区图书馆分馆。目前,图书馆共有阅览室近20个,阅览座位近3000席,阅览室平均周开放72小时,最长达98小时。
    我馆具有较丰富的文献信息资源,经过长期的建设和发展,形成了以农业、生物文献为主体,兼有经济、理工、人文、社科等多类型、多载体的馆藏体系。在1991年全国文献资源布局调查中,我馆农业科学类图书收藏量排名全国第五、生物科学类排名第十。近几年来,我馆在加强网络化建设的同时,更注重文献信息资源,特别是数字化信息资源的建设,购置了多种大型中外文数据库和光盘视听资料,目前,馆藏文献总量已达近250万册,其中纸质文献152.05万册,电子图书近100万册。
    为了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增强提供信息服务的能力,我馆在现代化建设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并逐步建立起了比较先进、完备的信息服务基础设施,建成了图书馆业务自动化管理集成系统和信息检索网络系统,并通过校园网联通了中国教科网和国际互联网,实现了图书馆工作的自动化和信息检索的网络化,网络提供24小时不间断服务,读者访问图书馆主页,足不出户就可检索利用图书馆的信息资源。特别是近几年,图书馆先后完成的“小麦专题特色数据库”、“玉米专题特色数据库”和“鸡研究特色数据库”等自建数据库深受广大读者的好评,获得了多种国家级、省级奖励。图书馆被评为河南省高校图书馆现代化技术应用先进单位,多次受到学校、河南省、教育部等部门的奖励。
    我馆建立了较为完备的信息服务体系,实行藏借阅三位一体的服务体制,对读者实行全开架借阅。充分利用网络化条件,开展多形式、多途径、深层次的现代信息服务工作,如:馆藏书目信息和数据库检索服务、因特网信息浏览及导航服务、视听音像服务、参考咨询和代查、代检等。特别是对重点学科和重点科研课题服务方面,主动研究读者需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为其提供全方位的定题跟踪服务,取得了较好的服务效果。
    我馆是河南省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的农学文献中心,在做好中心工作的同时,还积极开展省内外交流与合作,主动参加各种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组织,加入了Calis全国联合编目服务中心,为Calis虚拟参考咨询服务示范馆。与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NSTL)、中国农大图书馆、武汉大学图书馆、上海图书馆等建立合作关系,为读者开展文献传递服务,实现了更大范围内的资源共享。与省内十多所高校图书馆进行了馆际协作,在馆际互借、文献复制及传递服务、电子资源共享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读者指南
新(补)办借书证
借阅册数和期限
图书出借规则
阅览室开放时间
离校手续办理

新(补)办借书证
:
读者凭一卡通借阅图书和使用阅览室,一卡通的发放,挂失和补办均由一卡通中心负责,一卡通中心联系电话:60675050

图书出借规则
借书证是读者在图书馆借阅图书、查阅报刊、资料的有效证件,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一经发现非本人使用者,即扣押证件,对借书证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各处5元罚款,有伪造、涂改者,没收证件,并处以50元罚款。

图书借阅:
书库对所有的读者都采取全开放式借阅,读者可以持借书证在借阅口换取代书板后入库自由的选书,选到合适的书刊后到出纳台办理借阅手续。

续借:
中文图书允许续借一次,续借期同原借期(60天或90天),自续借之日算起;外文书刊不能续借;过期图书不办理续借手续。

过期罚款:
为保证大多数读者的利益,对未能在规定日期之前归还图书的读者,将按每日0.1元罚款。读者到外地实习或者学习,需提前将单位证明和班集体名单交借书处,对已借图书办理特殊延期手续。(延期只限一次,再借图书教职工按60天处理,学生按30天处理)否则,按过期罚款处理。

图书丢失赔偿:
一、丢失图书的处理
所借图书丢失者,可在借书期限以内购买同样版本的图书赔偿,同时需要交新书加工费2元,同样版本图书指同一书名、作者、出版社、出版年和相同内容的图书。如超过借书期限购买到的图书仍要交逾期罚款,借书期限以内购买不到同样版本图书应及时办理赔偿手续,以免逾期。图书赔偿以后又购买到新书或找回原书者,如超过原书还书期限的仍按原逾期方法处理,图书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
1.86年底以前到馆的图书,即采用人大法分类的图书
中文 馆藏复本5册以上的按原价加5倍赔偿;馆藏复本3—4册的按原价加6倍赔偿;馆藏复本2册的按原价加15倍赔偿;孤本图书按原价加25倍赔偿。(原版外文图书的赔偿方法相与中文图书赔偿方法相同)
套书 丢失其中1册,中文图书按套价加4倍赔偿;原版外文图书按套价加5倍赔偿,剩余各册不退还读者。
2.87年以后到馆的图书,即采用中图分类法分类的图书
中文 馆藏复本5册以上的按原价加3倍赔偿;馆藏复本3—4册的按原价加4倍赔偿;馆藏复本2册的按原价加10倍赔偿;孤本图书按原价加20倍赔偿。(原版外文图书的赔偿方法与中文图书赔偿方法相同)
套书 丢失其中1册,中文图书按套价加2倍赔偿;原版外文图书按套价加4倍赔偿,剩余各册不退还读者。
二、污损图书的处理
1.读者借阅图书应当面检查所借图书是否有损毁、缺页、勾画、油污等不正常现象,如有要及时请工作人员加盖"污损"章。若在还书时由工作人员检查出上述现象时,均由借阅者本人负责交罚款。
2.根据图书撕毁、污损的轻重酌情罚款。
3.对撕损、毁坏图书中的条码者,将加重处罚!
图书馆所有罚款与赔书款,全部纳入购书经费。

借阅册数和限期
教师:
借书量:20册(中文19册、原版外文1册)
限期:中文书、外文原版借期90天,90天内可续借一次,过期按每册每天0.10元罚款。
职工:
借书量:10册(中文9册、原版外文1册)
限期:中文书、外文原版借期90天,90天内可续借一次,过期按每册每天0.10元罚款。
研究生:
借书量:20册(中文19册、原版外文1册)
限期:中文书、外文原版借期60天,60天内可续借一次,过期按每册每天0.10元罚款。
在校本、专科学生:
借书量:10册(中文9册、原版外文1册)
限期:中文书、外文原版借期60天,60天内可续借一次,过期按每册每天0.10元罚款。

离校手续
读者因毕业、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开学校前,应按规定到图书馆办理离校手续,程序如下:
1、清还所有所借图书:如果有书未还,请先到借书处办理还书或丢失图书赔偿手续。
2、离校手续需带一卡通、离校通知单到图书馆二楼借书大厅办理。
3、本、专科学生的毕业离校手续以班级为单位办理。研究生办理毕业离校之前,须在图书馆主页提交毕业论文,再到图书馆二楼资源建设部取得已提交论文凭证。

阅览室开放时间
部门 开放时间
电子阅览室(校本部) 周一至周五:8:00—22:00
周六、周日:8:30—22:00
电子阅览室(桃李园)
期刊阅览室(桃李园)
中文现刊阅览室 周一至周五:8:00—22:00
周六周日:8:30—22:00
周二下午、周五晚上不开放
检索工具室 周一至周五:8:00—11:40:00 14:30—17:30(夏季:15:00—18:00)
周二下午不开放
外文期刊阅览室
科技图书阅览室 周一至周五:8:00—11:40:00 14:30—17:30(夏季:15:00—18:00) 19:00—22:00
周六、周日:8:30—11:40:00 14:30—17:30(夏季:15:00—18:00) 19:00—22:00
周二下午、周五晚上不开放
社科图书阅览室
中文过刊阅览室
图书阅览室(桃李园)
借书处 周一至周五:8:00—17:30(夏季:8:00—18:00)
周六、周日:8:30—11:40:00 14:30—17:30(夏季:15:00—18:00)
周二中午、下午不开放
新书借书处 周一至周五:8:00—11:40 14:30—17:30(夏季:15:00—18:00)
周六、周日:8:30—11:40:00 14:30—17:30(夏季:15:00—18:00)
周二中午、下午不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