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员馆介绍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图书馆简介
图书馆坐落于学院北校区的图书信息中心大楼,现有工作人员22名,其中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10人,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大楼建筑设计美观大气,内部装修精致、高雅,馆内现有藏书35万余册,其中纸质文献17.2万余册,数据库、光盘、VCD等电子读物13万余册,现期期刊1000余种。馆藏以畜牧兽医类为主,兼有其它各类图书,基本形成了一个以满足教学文化需要的知识殿堂,图书馆全体员工将坚持“读者至上,服务育人”的宗旨,不断学习,不断进取,以优质的服务接待每位读者。

入馆须知
1、凭证入馆。(学生证或“一卡通”)
2、衣着整洁。衣冠不整、穿拖鞋等,谢绝入内。
3、举止文明。馆内禁止喧哗,吹口哨、打闹等。
4、讲究卫生。禁止随地吐痰、随地泼水,乱扔纸屑杂物,随意吃东西等。
5、注意安全。馆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不准乱动电器、开关等。
6、爱护公物。严禁随意污损或破坏馆内公共设施,如桌、椅、存包柜、门窗等。
7、禁止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宣传单。
8、服从馆内管理,遵守馆内一切规章制度。违者视情节轻重处50元以上罚款。

自修室管理规定
1、自修室是学生课余看书学习、自修的地方。
2、请保持室内安静,禁止大声喧哗。请把通讯工具置于静音状态。
3、请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不要置于桌上,以防丢失。
4、请保持室内环境卫生,不要随地吐痰,不要乱扔垃圾。
5、禁止在室内吃东西,喝饮料;禁止吸烟,防止火灾。
6、讲究文明礼貌,衣容整洁大方,举止端庄文明。
7、请爱护公物。不要在桌椅上乱写乱划,禁止随意搬动室内桌椅。
8、安全使用电源、照明、供暖和互联网等设施。可自备手提电脑上网或使用。
9、以上规定如有违反或不听规劝者,管理员有权责令其退出自修室,或扣留其相关证件报上级处理。

存包柜使用规定
1、为给读者提供借书、阅览的方便条件,图书馆配置了存包柜。放置于二楼三楼东侧走廊内。
2、存包柜需个人带锁,以便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
3、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存放食品、饮料以及污染腐蚀存包柜的物品。
4、所存物品和锁具离馆时一定及时带走。不允许占柜或长期存放。
5、管理人员将不定期清柜,以方便读者使用。清柜时所清理出的物品,不负保管责任。
6、请读者自觉遵守上述规定,共同维护和谐美好的读书环境。

借阅制度
1、图书馆共有三个可供借阅的书库:即专业图书借阅室、综合图书借阅室和文学图书借阅室。
2、借阅者凭校园一卡通入室,开架自行选取借阅
3、借阅时间:请参阅《开放时间》。
4、个人所带的书、刊、包,入室前请放到存包柜内。
5、学生允借2册,借期30天,可续借一次。超期图书按0.20元/天交违约金。
6、借阅方法:
(1)进入书库要文明有序。
(2)采取开架借阅方式,从书架上挑选所需图书,挑中的书拿到借书处办理手续,未挑中的书放回原处。
(3)选书时,注意图书排列顺序,不要乱放,以免图书乱架。
(4)选好书后,请将一卡通夹在书内有条形码的那页,放在书上方靠书脊处;超过一册的书请将其夹在另一册书内;然后到“借书处”办理手续,同时将代书板放回原处。
(5)借到书后,应当面检查,发现书中已有涂写、乱画、撕损等现象要及时报告老师,如不检查,还书时一经发现,则按涂写、乱画、撕损图书处理。
7、其它规定:
(1)校园一卡通;若有丢失,请速到学院卡务中心办理挂失手续,否则责任自负。
(2)不准用他人证卡(包括借、捡、偷等方式获得的卡)冒他人之名借书,违者扣卡,严重者按偷书处理。
(3)还书时不用卡。允许替他人还书,但替还者要对书中之问题负责。
(4)对所借图书要爱护,不准在书中涂画乱写,不准撕损图书,违者赔款5元,严重者按书价的二至十倍赔款。
(5)严禁偷书,凡未办理借阅手续欲将书自行拿出书库者,视为偷书,一经发现按书价十倍赔款,同时报相关系部处理。
(6)丢书请参阅《丢书赔款规定》。

丢书赔款规定
为使读者爱惜书刊、防止丢失,现对丢失书刊做如下规定:
一、赔书规定
1、丢失书刊后应及时到图书馆查询,按规定办理赔偿。以免再造成“超期”的损失。
2、读者丢失书刊赔款后,在一个月内又将书刊找回,图书馆在确认书刊无误后, 凭原赔款记录退还赔
款。
3、若丢失书刊后,能在一个月内买到同种书刊替赔,则只收取5元加工费(磁条费、书标费、条码费等)。
4、凡故意以赔款方式将书刊据为己有的,查实后属阅览室和资料室的期刊单行本,按其全年价10倍赔款。
二、赔偿标准
1、1990年以前的书,10倍以上赔款;
2、1991年至今的书,2—10倍赔款。

阅览规定
1、凡我院学生凭一卡通入室,同时请自觉出示胸卡或者学生证。入室请先刷卡。
2、开放时间:请参阅《开放时间》。
3、个人所带的书、刊、包,入室前请放到存包柜内。
4、阅览室对学生开架阅览,可自行选阅刊物。阅刊时将胸卡或校园卡放在所阅刊物的位置,以便你记住所阅刊物的位置。
5、阅览刊物时,每次只准阅一册,以免影响他人选刊,阅完后将刊物放回原处。
6、请爱护刊物,不准乱写、涂画、更不准撕页,违者除批评教育,视情节按所阅刊物的全年价赔款。 (Page—3)
7、阅览室内的刊物,只准在室内阅览,不准带出室外,违者按偷刊物处理,除取消其阅览资格外,按所偷刊物全年价的5倍赔款,同时报相关部系处理。
8、看报纸时不准将报纸从报夹上拿出。阅完后放回原处。
9、要爱护报纸,不准在报纸上乱写乱画,更不准将报纸撕坏,违者赔款5元。
10、不准在阅览室墙上、桌椅上刻画,阅览桌等不准随意挪动,离开阅览室时请将椅子摆放整齐。

馆长办公室:0536-3086241
采编部:0536-3086462
流通部:0536-3086242
信息部:0536-3086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