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员馆介绍
浙江大学图书馆简介

浙江大学图书馆是我国历史最悠久的大学图书馆之一,其前身是始建于1897年的求是书院藏书楼。1998年9月,原浙江大学与杭州大学、浙江农业大学、浙江医科大学合并,四校图书馆也相应合并为新的浙江大学图书馆。2009年1月,浙江大学图书馆、网络与信息中心两大机构合并成立为浙江大学图书与信息中心。
    历经百余年的发展积淀,尤其是经过“211”、“985” 等项目的建设探索,浙江大学图书馆(浙江大学图书与信息中心)逐步确立了“建设支撑世界一流大学的高水平文献资源与网络信息化的公共服务体系”的发展目标以及“提升服务求生存、融入主流谋发展、凝练特色树地位、拓展合作促繁荣”的战略思路。目前,浙江大学图书馆在文献资源、学科服务等方面的建设已进入了跨越式发展阶段,基本建立了基于网络环境的新型服务体系,在学校的人才培养、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主流工作方面卓有贡献,现已成为浙江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一个重要支撑平台。
    浙江大学图书馆由玉泉校区图书馆、紫金港校区基础分馆、紫金港校区农医分馆、西溪校区图书馆、华家池校区图书馆等五大馆舍组成,总建筑面积约8.6万平方米,总阅览座位达5282席。目前,浙江大学正拟在紫金港校区新建图书信息大楼,竣工后,图书与信息化服务功能将得到进一步提高。
    图书馆内设机构的优化是浙江大学图书馆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近年来,图书馆始终秉持“人为本、和为贵、变则通”的理念,创新思路,统筹协调,形成了科学合理的组织机构设置以及焕然一新的团队整体,逐渐显现出卓越的战斗活力与发展潜力。目前,图书馆现有在编正式职工171人,其中正高5人,副高32人,中级职称106人,硕士学历69人,博士学历4人。人员结构正趋于年轻化、专业化,为图书馆的长远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图书馆设有6个业务部门,分别为研究发展部、读者服务部、参考咨询部、资源建设部、数字图书馆研究与技术中心、古籍特藏部,图书馆党政办公室设在玉泉校区。同时另设工学分馆、理学分馆、人文分馆、社科分馆、农业分馆、医学分馆等6个学科分馆(非实体),分别对接学校工学部、理学部、人文学部等7个学部的资源建设与学科服务需求,开展一系列专业服务。此外还设有资源建设、服务、技术、合作等总监岗,统筹各部门业务的协调发展。
    浙江大学图书馆一向视文献资源为图书馆建设的生命线,视文献资源的建设为图书馆的立馆之本、发展之基。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馆实体馆藏总量已达597.1万册,包括线装古籍18万余册。“浙大文库”收集本校教职工和校友著作以及浙大出版的期刊约1万余册。近年来,图书馆大力加强网络化和数字化文献资源的建设,目前引进的中外文数据库已覆盖学校所有学科范围,截止2015年,共订购各类文献数据库400余个,中外文电子图书170万余种,中外文电子期刊79480种,其数字化文献资源居国内高校图书馆前列,且已接近国际著名高校图书馆的水平。种类丰富、品质优良的数字资源为全面提高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水平提供了有力保证。
    在馆藏总量与结构不断丰富的同时,图书馆已形成了比较系统、完整的综合性藏书体系以及较为科学、合理的协调性馆藏布局。现有五座馆舍的藏书及服务对象各有侧重,并根据学校校区设置的变化而进行适时调整:玉泉校区图书馆馆藏以理工类文献为主,兼收经济、管理、文学等类文献;紫金港校区基础分馆主要面向低年级本科生,以收藏人文社科、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各学科的基础理论和教学参考书为主要特色;紫金港校区农医分馆的藏书则以医学、药学和生命科学为主;西溪校区图书馆藏书文理兼收,其中文史哲文献和基础学科文献收藏较为丰富;华家池校区图书馆目前的藏书体系已涵盖理、工、农、医各个学科,尤以面向医学院师生的生物、医学文献资源和面向继续教育学院中组部全国干部教育培训浙江大学基地学员的人文社科资源为主要服务资源。
    浙江大学图书馆以服务师生为宗旨,不断推进优质服务工作。目前,图书馆已应用国际先进的自动化管理系统ALEPH500,实现了各校区图书的通借通还、预约等服务。图书馆配置了各种类型的服务器、微机、全光纤存储局域网(SAN)、光盘库及自助借书仪,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服务管理系统。同时,图书馆每年都积极参与学校的新生教育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导读活动,契合学校教育理念,现纳入学校教育体系。浙江大学图书馆还积极利用现代化服务手段,为全校师生提供查新和引证、原文传递等服务。设立在本馆的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Z09)连续五年因工作突出而受到教育部特别表扬,每年完成的查新课题数量和质量都在教育部科技查新站中名列前茅。文献传递服务亦是深受用户欢迎的服务项目,连续多年获得CASHL文献传递服务“优质服务”一等奖和“年度进步奖”。除此以外,浙江大学图书馆还逐步启动多层次、个性化的学科服务,为学校的学科建设提供咨询和支持。同时,图书馆还积极加强古籍的保护与揭示工作,持续推进特色资源的建设。
    浙江大学图书馆在参与我国高等教育的资源共享和数字化建设工作上,也本着积极共建、不遗余力的态度。浙江大学联合国内外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共同承担大学数字图书馆国际合作计划(China Academic Digital Associative Library,简称CADAL),目前,项目已完成二期建设。浙江大学图书馆还作为浙江省高校数字图书馆(ZADL)省中心及技术组、资源组、服务组牵头馆,承担了ZADL项目服务管理、主体建设等工作,为全省数字图书馆建设做出了表率和贡献。CADAL和ZADL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推动我国数字图书馆技术的发展,这为数字图书馆建设与服务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资源和技术基础。同时,浙江大学图书馆还参加了浙江省科技文献共建共享平台、浙江省联合知识导航网等项目建设,通过网络向参与建设的高等院校、学术机构提供教学科研支撑。
    当前,随着浙江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迅速推进的过程中,新课题、新要求的不断产生,新兴、交叉学科突飞猛进的过程中,新平台、新需求的不断酝酿以及图书馆管理领域本身新理念、新技术的不断涌现,浙江大学图书馆将面临异常严峻的新挑战,然而更重要的是挑战意味着机遇,图书馆将迎来前所未有的新的发展机遇。浙江大学图书馆必将坚持既定的发展目标及战略思路,努力做好浙江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支撑平台,为浙江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做出应有的贡献。
(更新于2016年2月26日)

    

玉泉校区图书馆           西溪校区图书馆             华家池校区图书馆          紫金港农医分馆          紫金港基础分馆

浙江大学农医分馆
概况
浙江大学图书馆紫金港校区农医分馆,由原医学分馆和原农学分馆合并而成。原医学分馆其前身为成立于1912年6月1日的浙江医学专门学校图书室,是我国自办的最早的医药院校图书室之一,1960年4月改名为浙江医科大学图书馆,1999年新的浙江大学成立后,成为浙江大学图书馆医学分馆,2006年8月从湖滨校区搬迁至紫金港校区新馆,并于10月8日对全校师生试开放。原农学分馆位于华家池校区,2010年9月,随着学校农生环学院的组团搬迁,农学分馆迁至紫金港校区,与医学分馆合并成为农医分馆。
该馆馆舍建筑面积11494平方米(含报告厅 622 平方米及配套快餐厅 417平方米),目前设有参考工具书与特藏、密集书库、中文图书阅览室(A—Q)、中文图书阅览(R) 、中文图书阅览室(S—Z)、外文图书阅览室、中外文现刊阅览室等7个阅览室,小研究室24间,教师研究室5间和讨论室1间。另有夹层书库一个。该馆有阅览、检索座位590个,沙发座位92 个。读者用计算机102台,工作人员用机近20台;自助借还书仪2台;并在3个期刊阅览室配置自助复印机。
  该馆以农学、生命科学、环境、医学、药学文献为其收藏特色,共有藏书39.2万余册。其中过刊 2000 余种,7.3万册;图书12万余种,31.9万册;线装书3240册,其中善本图书有82种649册。分馆内现设有李摩西外文医学图书馆,收藏校友李摩西先生捐赠的外文图书280种,603册。
  农医分馆作为专业分馆,主要致力于农学、医学类文献资源的收藏和服务,为我校的农学、医学学科发展提供有力的文献保障和信息服务。
服务介绍
   1)外借服务
  除工具书和期刊外,中、外文图书阅览室的所有图书均可馆内阅览及外借。该馆提供人工和自助借书仪两种外借服务,还书需通过人工服务方式在大厅服务窗口办理。书目检索和读者借阅信息查询可以在一楼大厅提供的检索机上进行,也可以在各个阅览室的检索电脑中查询 。
   其余服务,包括办证、农行校园通图书馆信息确认单的领取、退证、挂失、补证、办离校手续、图书预约、图书赔偿、缴纳超期罚款、硕博论文接收等均在一楼读者服务大厅办理。
   2)阅览服务
   农医分馆设有中外文现刊、密集书库和工具书等阅览室,提供期刊、报纸和工具书的阅览。中外文现刊阅览室收藏了以农业、医学、药学、生命科学、环境等学科为主的中外文现刊 1770余种、科普类期刊 60余种及报纸60余种;密集书库收藏了以农业、医学、药学、生命科学、环境为主的1996年及其之后的外文过刊470余种7万余册,2009年及其之后的中文过刊1540余种3千余册。工具书阅览室集中陈列中外文参考工具书,包括百科全书、字典、辞典、手册、年鉴、统计资料、地图、指南等和HOPE基金会赠书、FAO图书共1万余册;以上阅览室中所有图书、期刊、报纸均不外借。如需复印,可以在自助复印机上复印或302室人工复印。
   3)特藏服务
   古籍特藏室( 301)收藏有善本图书82种 649册,线装书500种2591 册。该室图书不提供外借服务,仅对专业人员提供阅览服务,有特殊需要的读者需提供单位证明来我馆查阅。李摩西外文医学图书馆部分图书可供外借。
   4)咨询服务
   总咨询台:通过电话(88208469)、面谈(一楼大厅入口处)、网络等形式为校内外读者提供各类咨询服务。
   馆藏书目查询:通过联机公共目录(IPAC)可检索已有书目记录的所有中、英文图书和期刊,并通过 “新书通告”了解新书入藏情况。医学分馆所有阅览室收藏的中外文图书可通过OPAC检索。密集书库收藏的中外文图书请使用大厅陈列的卡片目录。
   自助检索服务:图书馆主页“数字资源”栏列出的绝大部分数据库读者均可通过校园网检索。农医分馆电子阅览室(101-108)配有电脑,提供上网服务,可检索查询多种形式的数字资源。
   查新咨询服务(310,312室):承接校内外课题的立项、成果鉴定、报奖等类型的查新检索委托,同时还提供一般文献检索、查收、查引等类型的检索服务。
   文献传递、馆际互借服务(303室):为校内外读者提供本馆的全文文献复印服务;为校内外读者从国内外的图书情报机构复印、传递期刊论文、会议文献、学位论文、标准、专利、技术报告等文献资料;为本校师生借阅国家图书馆收藏的三年前编目的外文普通图书和中文复本图书服务。
5)特色信息服务:利用本馆文献资源专业性强的特色,积极跟踪学科发展前沿动态,主动为农学、医学学科师生提供有关专题资料以及学科发展等动态信息,提高师生获取和利用信息的能力。联系电话:88208465。
6)读者培训服务:利用图书馆资源开展读者培训服务,指导读者利用图书馆资源。开展了不同层次的读者培训服务,如为毕业生论文写作提供文献资源使用指导,开设农学、医学等专业检索课程,举办专题讲座等。
馆藏介绍与服务指南

开放时间

农医分馆黄页

紫金港校区农医分馆

医学分馆馆长

陈益君

88208465

309

yjchen@zju.edu.cn

读者服务部副主任

王军统

88208469

一楼大厅

wjunt111@zju.edu.cn

文献传递、馆际互借

陈振宇

88208468

303

chenzhenyu@zju.edu.cn

期刊编目

胡华华

88208467

305

huhh2500@zju.edu.cn

电子阅览室

汤竞南

88208469

108

jntang@zju.edu.cn

查新室

88208471

310312

紫金港校区农医分馆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388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图书馆农医分馆 邮政编码:310058
(更新于2013年9月22日)
农业分馆概况
浙江大学图书馆华家池校区图书馆(原浙江农业大学图书馆)位于美丽的华家池畔,前身是始建于1925年的安生图书馆。现有馆舍面积11000平方米 ,阅览座位约360席, 是华家池校区的标志性建筑之一。
2010年9月,随着华家池校区农生环学部的整体搬迁,华家池校区图书馆的功能与使命发生了变化。从过去的以收藏农业与生物文献为主的专业图书馆转而成为以存放利用率相对较低的文献资源为主的储存图书馆。目前的藏书体系已涵盖理、工、农、医各个学科,馆藏总量达115万余册,其中中外文图书91万余册,中外文合订本期刊24万余册,尤以面向医学院师生的生物、医学文献资源和面向继续教育学院中组部全国干部教育培训浙江大学基地学员的人文社科资源为主要服务资源。
服务介绍
  1)外借服务
  除参考工具书以外,该馆提供普通图书外借服务,现有3个开架书库的藏书可供外借,分别是: ①三楼大平面的中外文图书库,收藏1985年—1998年出版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哲学、社会科学总论、政治、法律、军事、经济、文化、科学、教育、体育、语言、文学、艺术、史地传记、旅游、自然科学总论、数理化、天文、地质、地球、生物科学、医药、卫生、农业科学、工业技术、交通运输、航空、航天、环境科学、劳动保护科学及综合性图书等各类中文藏书、1985年之后的计算机类中文藏书及1998年之前自然科学类英文图书共约10.8万册。 1985年后的中、西文图书采用中图法排架。该库采用大平面、全开架、藏阅合一的服务管理模式; ② 社会科学书库(二楼209室),收藏1998年以后出版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哲学、社会科学总论、政治、法律、军事、经济、文化、科学、教育、体育、语言、文学、艺术、史地传记、旅游类中文图书及1981年之后的英文图书约4.3万册; ③自然科学书库(二楼218室),收藏1998年之后的自然科学总论、数理化、天文、地质、地球、生物科学、医药、卫生、农业科学、工业技术、交通运输、航空、航天、环境科学、劳动保护科学及综合性图书等各类中文藏书(除计算机类)及英文图书,1985年之后的各类参考工具书约2.7万册;④密集书库:收藏1985年以前出版的各类图书13余万册(内含俄日文图书),计算机类等滞架图书。读者进库选书后,至二楼流通出纳台办理借书手续。
   办证、退证、挂失、补证、办离校手续、图书赔偿、硕博论文收缴处理等均在二楼流通出纳台出办理。
   预约借书:本校师生可直接上网到图书馆网页的书目检索栏预约。
  2)阅览服务
   参考工具书阅览在二楼(218室)。
   期刊阅览主要在四楼,其中四楼大平面分中文过刊区、外文过刊区。中文过刊区收藏2008年(含)之前的农医类中文过刊,外文过刊区收藏1995年(含)之前的农医类英文过刊。
   报纸阅览室(210室)陈列60余种报纸供读者阅览。
  3)咨询服务
   馆藏目录查询(二楼出纳大厅):通过联机公共目录(IPAC)可检索已有书目记录的所有中、英文图书和期刊, 并通过“ 新书通告 ”了解新书入藏情况。 该馆舍内所有入藏的中西文图书可通过OPAC检索。  
馆藏介绍和服务指南

开放时间

开放地点

星期一至星期五

星期六、日

上午

中午

下午

晚上

上午

中午

下午

晚上

密集书库

图书借还

自助服务

自然科学书库

社会科学书库

二楼报纸阅览区

三楼中英文书库

四楼中英文过刊

注:上午:8:30-12:00,中午:12:00-13:00,下午13:00-17:00,晚上:17:00-21:50。
华家池校区图书馆服务点黄页

华家池校区图书馆

办公室

马建民

86971224

华家池校区图书馆204

jmma@zju.edu.cn

读者服务部副主任

陈月利

86971602

华家池校区图书馆二楼出纳台

cyl2011@zju.edu.cn

自然科学书库

胡洁敏

86971602

华家池校区图书馆218

hujiemin@zju.edu.cn

社会科学书库

吴 炜

86971602

华家池校区图书馆209

wwu@lib.zju.edu.cn

出纳台

文建英

86971602

华家池校区图书馆二楼大厅

期刊及专题服务

潘咏梅

86971575

华家池校区图书馆202

ympan@lib.zju.edu..cn

三楼书库

任恭星

华家池校区图书馆三楼

gxren@lib..zju.edu.cn

四楼中英文过刊区

王丽丽

华家池校区图书馆四楼

llwang@lib.zju.edu.cn

华家池校区图书馆地址:杭州市凯旋路268号浙江大学华家池校图书馆 邮政编码:310029
(更新于2015年3月30日)

信息共享空间(IC)利用规定
各空间须知
信息共享空间(Information Commons 简称IC)面向全校师生开放,通过预约使用,网站地址为:http://ic.zju.edu.cn。IC内设文化空间(国立浙江大学厅)、研究空间、学习/知识空间、多媒体空间、创新空间等区域。各区域功能和特点如下:
1.文化空间:可容纳60-100人,供师生举办文化沙龙或讲座。文化空间预约需提交专项预约申请表进行预约。
2.研究空间:可容纳4-10人,供小型团队使用。研究空间预约需提交讨论主题。
3.学习/知识空间:供个人使用,可通过IC网站或现场预约使用。知识空间分MAC电脑(Mac电脑需先到咨询台领取无线键鼠)和普通电脑,学习空间分显示器座位和无显示器座位。
4.多媒体空间:提供音、视频编辑软硬件,支持多媒体制作的学习和实践。多媒体空间预约需提交申请说明。
5.创新空间:支持创新团队协同工作、学习、讨论,设有相对独立的高靠座位和圆桌讨论区,预约成功后可以连续一学期以上使用固定的独立空间。预约创新空间需提交详细的计划书、已获批的课题/项目申请表,并描述合理的预期目标。
使用信息共享空间需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信息共享空间仅提供本校师生学习研究所用,不得用于任何商业用途。
进入信息共享空间,需至服务台刷卡登记,使用结束但预约截止时间未到请至服务台刷卡退出。预约成功后如不能按时到场刷卡登记(预约开始时间30分钟内)请提前登录系统删除预约,否则将作该账户一周内不能进行预约的违规处理。
信息共享空间守则
1.请根据预约使用分配的空间和设施,对违规操作而不听劝告者,图书馆有权终止其使用权并作出处理。
2.请爱护使用信息共享空间所有设施,规范使用设备、软件等,如发现信息共享空间设备故障或有其他疑问,请立即与管理人员联系,不得擅自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机器损坏或软件破坏须做相应赔偿。
3.使用电子资源请遵守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严禁恶意下载。
4.请勿喧哗,饮食,保持环境整洁。
附:
学习空间/知识空间现场预约流程
文化空间预约协议
研究空间预约协议
设备预约使用协议
设备外借须知


学习空间/知识空间现场预约流程
1. 信息共享空间现场预约终端机刷校园一卡通;
2. 选择知识空间(有电脑)或者学习空间(无电脑);
3. 选择预约结束时间,1小时以上4小时以内;
4. 选择座位:知识空间分MAC电脑(100号以下)和普通PC(100号以上),学习空间分显示器座位和无显示器座位,根据需要选择座位号;
5. 点击确定完成预约,找到座位号开始使用空间,如忘记座位号,再次刷卡可显示;
6. 如使用完毕但未到预约截止时间,请到预约终端机刷卡退出,以方便其他读者预约使用。
提示:建议读者尽可能先网上预约,座位优先保障网上预约读者。网上预约使用时间后,现场刷卡选择座位即可。桌面上有二孔插座及USB充电插座,三孔插座在桌面下方侧板。知识空间资源有限,仅用于电子资源检索,请在预约时段开始半小时内登陆系统(输入学/工号和校园卡消费密码),否则该账户一周内不能进行再预约。

IC文化空间预约协议
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确认接受协议内容并承诺自觉遵守所有条款,才能进行网上预约。
1. 文化空间面向全校师生开放,有需要的教师和学生均可申请预约,预约时需提交活动内容报告,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
2. 预约成功后若不能如期使用,请提前登录系统删除预约并通知图书馆;
3. 刷卡进入文化空间后首先应检查室内设施是否存在问题,有情况及时向管理人员反映,如果在离场时发现问题则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4. 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定,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对违规操作而不听劝告者,管理人员有权终止其使用权;
5. 爱护室内各种设施,室内物品不得擅自携出室外;规范使用设备、软件等,如遇异常情况,请立即与管理人员联系,不得擅自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机器损坏或软件破坏须照价赔偿;
7. 严禁吸烟和违章用电;
8. 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接打电话请到室外;
9. 保持室内整洁卫生,不要将食品带入室内食用,不得随地吐痰,丢弃纸屑等垃圾;
10.IC文化空间仅供读者进行学术交流、讲座培训之用,严禁在室内从事任何商业活动、非法活动或用于其它用途,一经发现,将取消预约使用资格。同时不得占用文化空间作为自习室使用。
本人已认真阅读以上内容,确认接受并承诺自觉遵守所有条款。

IC研究空间预约协议
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确认接受协议内容并承诺自觉遵守所有条款,才能进行网上预约。
1. 研究空间面向全校师生开放,提供给4人以上团队研讨使用,有需要的教师和学生均可申请预约,预约时需填写具体研讨主题及内容(15字以上),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
2. 预约成功后若不能如期使用,应提前登录系统删除预约,预约时登记的所有成员须在预约时段开始半小时内刷卡,否则预约申请人将记做违约,一周内不能进行再预约;
3. 刷卡进入研究空间后首先应检查室内设施是否存在问题,有情况及时向管理人员反映,如果在离场时发现问题则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4. 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定,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对违规操作而不听劝告者,管理人员有权终止其使用权;
5. 爱护室内各种设施,室内物品不得擅自携出室外; 规范使用设备、软件等,如遇异常情况,请立即与管理人员联系,不得擅自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机器损坏或软件破坏须照价赔偿;
7. 严禁吸烟和违章用电;
8. 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接打电话请到室外;
9. 保持室内整洁卫生,不要将食品带入室内食用,不得随地吐痰,丢弃纸屑等垃圾;
10.IC研究空间仅供师生进行学习交流,学术讨论之用,严禁在室内从事任何商业活动、非法活动或用于其它用途,同时不得占用研究空间作为自习室使用。一经发现,将取消预约使用资格。
本人已认真阅读以上内容,确认接受并承诺自觉遵守所有条款。

IC设备预约使用协议
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确认接受协议内容并承诺自觉遵守所有条款,才能使用信息共享空间设备。
1. 信息共享空间面向全校师生开放,进入信息共享空间的教师和学生均可申请使用室内设备;
2. 设备使用前请先确认外观是否完整,开机后是否可以正常使用,有情况及时向管理人员反映,在设备使用完毕后再发现问题则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3. 规范使用设备、软件等,如遇异常情况,请立即与管理人员联系,不得擅自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机器损坏或软件破坏须照价赔偿;
4. 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定,爱护设备,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对违规操作而不听劝告者,管理人员有权终止其使用权;
5. 移动设备预约成功后需提供校园卡领取设备,并当场出示本人身份证核对身份信息,设备不得携出馆外,规定时间内必须归还,同时由于个人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的机器损坏须照价赔偿;
6.严禁利用信息共享空间设备从事任何非法活动或用于其它不正当用途,一经发现,将取消使用资格。使用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与管理人员联系,如没有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图书馆有权作出处理。
本人已认真阅读以上内容,确认接受并承诺自觉遵守所有条款。

IC设备外借须知
IC开放设备外借服务,提供借阅的电子设备包括:ipad,samsung,sony,acer,moto,lenovo等品牌平板电脑和kindle,bambook电子阅读器,校内师生均可免费申请使用,用于访问图书馆的电子资源。具体借阅方法和使用须知如下:
1. 设备外借采用网上预约的方式,网站地址为:http://ic.zju.edu.cn,输入学号(教工号)和校园卡密码登录(初次使用需激活),登录后进行预约,同一时间段内只能预约一台设备。
2. 预约后按时到IC服务台现场办理设备借阅手续,出示本人校园卡(卡面照片模糊的需出示身份证用于身份核实),检查确认设备使用正常后签字,如发现问题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
3. 外借设备可访问图书馆各种电子资源,如超星中文电子书,Springer Link、Karger、Gale等英文电子书以及其他文献资源。使用电子资源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相关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禁止恶意下载。
4. 请在预约结束时间前到服务台归还设备,逾期归还者将作该账户一周内不能进行预约的违约处理。办理归还手续时工作人员将检查设备情况并进行登记,由于个人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的损坏须照价赔偿。
5. 外借设备请勿携出馆外,当天必须归还,请合理安排使用时间。严禁利用信息共享空间设备从事任何非法活动或用于其它不正当用途,一经发现,将取消使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规章制度
浙江大学图书馆借书证管理办法
一、借书证的办理
  1.我校教职工和全日制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校园卡,全日制学生的借书证功能自动开通;教职工的借书证功能需凭有效证件到各校区图书馆读者服务部开通。
  2.其他读者借书证的办理
  其他读者先到各校区校园卡服务中心办理可开通图书馆借阅功能的的校园卡,再到图书馆开通借阅功能。
  (1) 企业编制教工、外籍教师、访问学者凭报到单或工作证开通借阅功能; 
  (2) 非全日制留学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凭学生证,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按院系盖章的学生名册开通借阅功能;
  (3) 校外读者凭身份证及单位证明开通借阅功能;60岁以上老人凭老年证开通借阅功能。
  3.押金和服务费的收取
  (1) 企编教工、外籍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非全日制留学生等收取押金300元;
  (2) 非全日制研究生、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进修生、交换生、二级学院转到浙江大学的试读生及校外读者等收取押金200元;  
  (3) 非全日制留学生、进修生及校外读者需缴纳服务费100元一年;60岁至70岁的老人缴纳服务费50元一年;70岁以上老人不收取服务费。
二、挂失和补证
  1.借书证(校园卡)请妥善保管,遗失应立即到各校区校园卡服务中心挂失。
  2.因借书证(校园卡)遗失,造成的图书财产损失由持证人负赔偿责任。
三、借书证注销
  1.教职工、学生办理离校手续时,需还清所借图书并缴纳超期罚款,注销借书证功能。
  2.收取押金的读者需还清所借图书并缴纳超期罚款后,凭押金收据和借书证(校园卡)退回押金。
浙江大学图书馆借还书规则
一、借书
1. 凡我馆读者来图书馆借阅书刊,一律凭本人借书证(校园卡)。
  2. 借阅范围:本馆出借图书以普通图书为限,特藏书(善本书、线装书、浙大文库藏书等)、样本库藏书及参考工具书等仅供室内阅览,部分供短期外借。
  3. 外借册数:院士50册;教职工、博士、硕士、本科生、访问学者12册;企业编制教职工、离退休人员、校外读者5册。已经退休,但还继续承担教学科研任务的教师凭所在学院证明(需注明继续承担教学科研任务的年限)可至各校区读者服务部申请保留12册借书量。
  4. 外借期限为40天,读者可在图书到期前到网上或柜台办理图书续借手续,以续借一次为限,凡有逾期图书不得再办理续借手续,已被预约图书不能续借。逾期书刊每册每天罚款0.05元。
  5. 归还图书需上架后才能外借。
  6. 借书时应当面检查,发现有污损、残缺或与书名内容不符等情况,须立即向工作人员声明,并加盖印记,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以上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7. 已被外借的图书或其他校区分馆的图书,图书馆提供预约服务,详见《浙江大学图书馆预约图书规定》;
8. 馆藏图书不能满足师生的教学、科研等需要时,可通过图书馆的馆际互借和文献传递提交申请。
二、还书
1. 读者应按期归还图书,普通外借图书逾期按每册每天0.05元罚款。
  2. 读者归还的图书如有新的污损,应予批评教育,并按“图书馆有关罚款的规定”处理。
浙江大学图书馆预约图书规定
一、外借书预约:
1.图书馆已被读者外借的图书,读者可以预约;
2. 取书分馆可选择任一校区分馆;
3. 凡被预约的图书,借阅者在使用期满后,必须归还,不得续借;
4.有预约的外借书归还后暂不进入流通,将放在柜台预约书架上,预约者有优先权借阅。
二、在架书预约:
1.对于异校区分馆“普通外借”状态的在架上图书,图书馆提供预约取书服务,将图书送抵读者指定取书分馆,以方便读者借阅;
2.同一校区分馆间不提供在架书预约服务;
3. 在工作人员从书架上找出预约书前,被预约的在架书允许外借。
三、预约流程:
1.读者在图书馆OPAC网站上提交预约申请;
2.外借书预约在前位读者归还图书时满足预约请求;在架书预约在工作人员将书送抵取书点时满足预约请求;
3.读者在收到满足预约请求的通知后,及时到取书分馆借书柜台取书并办理外借手续;
4. 预约图书在预约架上保留3天,如过期不取,将从预约架撤下,进入正常流通。
四、同一本书如有多人预约时,以办理预约手续先后为序。
五、预约权限及数量: 一般读者同时可预约图书3册,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可预约图书1册,校外读者无预约权限。
六、 预约通知有Email通知及短信通知两种,建议读者及时填写或更新opac个人地址中的相关栏目,以便收到预约通知。
书库及阅览室守则
1.浙江大学图书馆各阅览室的文献资源主要供全校师生持有效证件室内阅览。各阅览室有不同要求,请参见具体规定。
  2. 读者可自行取阅室内书刊文献,阅毕将书刊放回原处,或将书刊放在书车上由工作人员上架,请不要随意乱放书刊。
  3. 读者应自觉保持阅览室良好的阅览、学习环境,保持室内安静、整洁,请勿在阅览室内拨打、接听通讯工具,也勿在阅览室内吃东西。
  4. 读者应自觉爱护阅览室的书刊文献和阅览室的其他设施。阅览室内的检索电脑提供读者查询书目、浏览图书馆主页内容和检索数据库,不得挪作他用。对各种不文明行为,工作人员有权制止,对造成损失或破坏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遵照学校及图书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 读者外借复印如归还时超期将按照图书馆超期罚款的有关规定罚款;如遇破损、缺页等情况应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6. 读者遇到困难可随时向工作人员咨询。
  7.在阅览室内占座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因有事短时间离开座位,请在座位上留一纸条说明离开的迄止时间(一般不超过20分钟)。不留纸条说明或超过规定的时间仍不返回,将被视为占座,后来者有权使用此座位。因占座问题发生纠纷,由管理人员进行调解

读者使用电子阅览室/视听室的规定

1.图书馆的电子阅览室和视听室只对本馆的读者开放,须持有校园卡或借书证才能进入电子阅览室, 不得使用别人的校园卡和借书证上机。读者 按照进入的先后顺序刷卡上机,请注意保持阅览室的整洁和安静,不得将雨具、食品等物带入阅览室,不得大声喧哗和使用手机、小灵通等通讯工具。
  2.自觉遵守图书馆《计算机/网络使用规则》的相关规定上网和使用计算机; 读者自己所带软件、光碟须经工作人员同意方能安装使用,原则上除学习软件外,其它软件、光碟不能使用;不能在视听阅览室内播放自带的音像资料。
  3.每台计算机或视听设备限一人使用,应服从机房管理人员的安排,在管理员安排指定的机位上机;操作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如遇异常情况,应立即与管理人员联系,不得擅自处理,私自拆装阅览室的机器和设备。
  4.电子阅览室/视听室的上机费用按分钟计算。各类收费的参考价格为:只能访问校园网的计算机,上网费用0.5元/小时;可访问国内网站的计算机,上网费用1.0元/小时;可以访问国内外网站的计算机,上网费用1.5 元/小时。视听室看碟片费用1.0元/小时,欣赏有线电视费用0.5元/小时。读者对检索到的文献和信息以及个人处理的文档如需要打印,可以通过自助打印机进行打印,电子阅览室也可以提供 A4 幅面打印服务,收费标准为0.5元/页。
  5.严禁吸烟和违章用电; 爱护公物,不得在公共财物上乱 涂、乱画、乱刻;不得随地吐痰,丢弃纸屑、果壳等;不得擅自将阅览室的设备、桌椅、碟片、耳机等公物携出室外 。
  6.电子阅览室/视听室内禁止读者自习及利用图书馆的网络信息口和电源使用笔记本电脑。
  7.对各种不文明行为,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对有违章行为而不听劝告者,管理人员有权终止其电子阅览室或视听室的使用权;对造成损失或破坏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遵照学校及图书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关于流通和阅览收费及罚款的有关规定

根据国家教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关于“要教育读者遵守规章制度,爱护文献资料。对违章或污损、盗窃文献资料者,应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赔偿、罚款以及行政处分等不同处理”的规定,为保护国家财产,保证学校教学和科研的需要,根据学校《关于同意调整图书赔偿、文献检索及查新等收费标准的通知》浙大校办(2000)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浙江大学图书馆关于书刊遗失赔偿的规定
图书馆的文献资源是国有资产,是学校教学和科研的重要物质基础,读者应该自觉爱护,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读者须负赔偿责任。
  一、遗失书刊,可以赔偿相同版本或更新版新书,并缴纳5元材料加工费。
  二、如抵赔原版书刊确有困难,按下列规定赔偿:
  (一) 1993年后出版的图书:
  1.5个复本以上的中文图书,按原价3倍赔偿;2-4个复本图书按原价4倍赔偿;
  2.单本中文图书按原价5倍赔偿;
  3.外文图书按原价3倍赔偿;
  (二)1992年及1992年以前出版的图书:
  1.外文图书按原价3倍赔偿;
  2.中文图书按原价的10倍赔偿;
(三)图书赔偿最低按20元赔偿;
  (四)港台版图书按原价的5倍赔偿;
  (五)多卷书按单价的5倍赔偿;
  (六)单本期刊,按该刊全年价格的1-3倍赔偿;
  (七)单份报纸,按该报季价的3倍赔偿;
  (八)合订本报刊,按该报刊全年订价的3-5倍赔偿,另加装订费6元;
  (九)珍贵书刊、报纸、期刊、解放前出版的古旧图书、线装书,根据以上各条款内容,再按赔偿时市场估值的3倍赔偿。
  三、读者如果在一个月内找到了已赔偿的原书,可凭收据办理退款手续,用新书抵赔的不能退还。

线装古籍借阅规则
1.古籍阅览室原则上只接待本校读者、以及其他高校和研究单位有研究目的的读者。
2.本校读者查阅古籍请先交验本馆借书证。
3.古籍线装书实行闭架室内阅览,不得携带外出,严禁读者入库借阅。
4.借阅方法:线装书需押证室内借阅,读者需填写索书单,工作人员核对读者身份后入库取书借阅,读者请在室内阅览;归还时,工作人员核对检查线装书书名及册数、检查有无破损后,方可归还读者借书证。
5.古籍是珍贵的文化资源和财富,请爱护图书,勿在书上随意圈点、涂批、折角等;不得将水杯、饮料等置于阅览桌上,不得边看书边饮食。阅读摘抄请使用铅笔,铅笔可以向工作人员索取,禁止使用自来水笔,以防污损。
6.查阅善本请自觉使用我馆提供的手套。
7.善本书原则上只提供教授借阅。本校研究生和本科生,因毕业论文或课题项目需要使用善本,凭所在学院证明借阅。
8.如需复制古籍,按《浙江大学图书馆古籍复制的规定》执行。
9.馆藏孤本不提供全文摘抄,如需摘抄,摘抄量不超过原书的三分之一,并记录摘抄内容;若此书摘抄量已达三分之二以上,则不再提供摘抄。
10.校外临时读者管理办法:
a) 我馆一般只接待有查阅需求的高校及科研机构的读者。
b) 外校读者查阅古籍,除身份证外,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或工作证。介绍信上必须写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予以接待,以保证持证者身份的合法性。
c) 办理临时借阅证后,在服务窗口需押身份证或工作证。读者如需查阅古籍、旧报刊和特藏文献,介绍信交读者带往各阅览室,并在介绍信上注明所查文献各服务口,按介绍信上注明的文献予以接待服务。
d) 实行对校外读者登记制度。

浙大文库参观及阅览规则
一、浙大文库是借阅、展示和永久性保存浙大教职工及校友赠书的场所,她是浙大的品牌标志,是浙大精神、浙大文化、浙大文脉的象征,集中体现了浙大教学科研的历史状况和学术领域的成果。
   二、文库著作按学院部处排列,著名学术前辈、院士及获奖著作采用展柜陈列。
   三、文库的入藏品一律不得外借,参观者请不要擅自取书。本校教生如需借阅,凭本人借书证在室内押证览阅。
   四、欢迎教职工及校友入库参观,团体参观人员请提前一周跟工作人员预约,办理登记手续,便于统一安排。
   五、文库是浙大的学术殿堂,请自觉遵守公共文明道德。

科技查新委托和受理的有关规定
1.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 Z09 )为国家教育部认定的查新机构,具有部委级查新资质,面向浙江省以及临近省份的高校和政府机构、工矿企业、科研院所开展科技查新与咨询服务。目前查新站总部设在浙江大学图书馆科技分馆,其他分馆也设有服务窗口,可以就近受理用户的查新委托。
  2.查新站受理以下查新委托:科技立项查新、科技成果鉴定查新、成果申报奖励查新(仅限省部级(含)以下奖励)、技术引进查新、新产品开发查新、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所要求的其它查新。本查新站为综合类查新站,受理的查新专业范围包括理、工、农、医类各学科。
  3.查新站的查新鉴证工作实行有偿服务。查新收费按浙江省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标准中无法明确的部分由查新受理人与委托者双方协商,在查新合同中约定。
  4.查新课题完成时间:
  (1)国内查新:自委托合同书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
  (2)国内外查新:自委托合同书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
  (3)委托方因特殊情况,要求提前提交查新报告时,按收费标准加收加急(加班)费。
  5.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查新站将拒绝接受查新委托:
  (1)委托查新项目不属本站查新专业范围;
  (2)查新委托人不能出具与查新内容相关的技术资料;
  (3)经三次交谈,查新委托人仍不能明确列出查新项目的查新点;
  (4)委托人要求的交付报告时间过短,以致不能保证查新质量。
  6.用户进行查新委托须填写“查新课题委托书”和“科技查新委托合同”(委托者可从图书馆查新站网页中的查新委托页面下载,也可直接到图书馆索取)。“查新课题委托书”和“科技查新委托合同”由课题负责人或掌握课题全面情况的研究人员填写。“科技查新委托合同”最后加盖委托者所属单位公章或由课题负责人签字。
  7.由委托查新课题负责人或掌握课题全面情况的研究人员到图书馆查新站(玉泉校区图书馆311室,或其他校区图书馆查新季托接收点)正式办理查新委托手续,签订科技查新合同。办理查新委托手续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已填好的“查新课题委托书”和“科技查新委托合同”;
   (2)能较详细描述项目技术特征的相关资料,如:项目的技术背景资料、项目研制报告、总结报告、项目申请表中的研究内容部分、发表的相关文献等;
   (3)委托人所掌握的相关中外文参考文献等。(本查新站妥善保管并负责保密,结题时,除查新委托书、委托合同及研究内容简介外,其余资料将如数归还)。
   8.查新委托和受理的具体办法和文件见 图书馆“ 科技查新 ”网页的有关内容。
  附:查新委托须知
  查新站各类服务收费标准

馆际互借、文献传递条例
为满足读者的信息需求,走资源共建共享之路,浙江大学图书馆在期刊部设立馆际互借和文献传递服务,以弥补本馆资源不足,特制定本条例。
一、服务内容 :
  1、 为校内外读者提供本馆的全文文献复印服务。
  2、 为校内外读者从国内外的图书情报机构复印、传递期刊论文、会议文献、标准、专利、技术报告和学位论文等文献资料。
  3、为本校师生借阅国家图书馆收藏的三年前编目的外文普通图书和中文复本图书,借期为一个月。
二、服务程序 :
  1 、 对本馆读者的服务程序:
  以读者通过 Calis 馆际互借系统提交申请为主,以电子邮件和到各校区图书馆馆际互借和文献传递处填写馆际互借申请单为辅。(具体操作方法等见图书馆馆际互借网页的有关内容)
  2 、对馆外读者的服务程序:
  复制我馆文献:可通过信函、传真、 E-mail 等方式向浙江大学图书馆馆际互借和文献传递服务处提出申请;提供所需文献的刊名、题名、作者、卷、年、期及起止页码等完整信息;我馆在接到请求后 2 个工作日内给读者有或没有的答 复,并将所需费用情况通知请求方,在收到请求方的费用后,将复制结果以邮寄、传真或 E-mail 等方式传递出去。
三、收费标准 :
   外单位用户获取本馆文献的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复印费

0.5 /

传真

1 /

扫描传递费

1 /

邮寄费

实收 

国内文献检索费

5 /

国外文献检索费

10 /

电子文献查询费

10 /

电子文献打印费

1 /

馆际互借市内收藏的图书

6 /

馆际互借国外收藏的图书

500/

   注:本馆对本校师生免收检索服务费,其他费用由提供文献馆决定。

浙江大学图书馆关于硕、博论文提交的有关规定
1. 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凡我校的硕士生、博士生,毕业离校前必须向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纸质版(学校档案馆保存)与电子版各一份。
  2. 电子版学位论文经由图书馆主页上的论文提交系统http://10.15.61.246/提交。
3. 电子版学位论文在提交两个工作日后到图书馆论文提交系统查询,如已审核通过,便可携带纸质版学位论文到所在校区图书馆读者服务部办理离校手续。
4.提交的纸质论文与电子论文内容应一致,纸质论文《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一页需导师与作者签名。
5. 论文的完整性及准确性由学生本人完全责任,图书馆不负责对论文的内容有效性进行检查。  
  6. 暂缓公开论文在论文提交系统中保密级别选项选择相应暂缓年份,提交电子论文后,携带纸质版的学位论文以及研究生院出具的《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暂缓送交收藏单位申请表》到图书馆现场审核电子论文并办理相关手续。
7.已办理离校手续后,如论文内容进行了修改,需凭导师签名、学院盖章的申请书请求重新提交论文,并将修改后的学位论文纸质版与电子版再次递交给图书馆。
8. 硕、博论文如果属于涉密论文应直接到档案馆办理有关手续。
(2015年12月7日更新)

计算机/网络使用规则
1.在图书馆使用网络的读者请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尊重网上道德, 不得利用计算机进行黑客攻击、端口扫描等活动。严禁在网上 浏览或下载淫秽、反动、诋毁性的报道、图片,更不能发布有损国家、学校尊严,有悖四项基本原则的有害或不良信息 。
  2.图书馆的网络和计算机主要用于学习和研究, 禁止进行娱乐性的游戏、聊天、下载电影以及炒股等活动。
  3.遵守学校关于规范使用数据库的相关规定,严禁 使用任何自动下载软件或智能机器人下载工具 等连续、系统、集中、批量地下载图书馆引进的数据库和自建数据库的数据;严禁整本、整期地下载电子书刊全文。
  4.图书馆内各处提供的计算机各有不同功能,请读者按规定使用。为保证计算机正常运行,不得随便拆装计算机上的任何接口,不得破坏计算机外置设备,更不能私自拆换、挪动电源插头及计算机显示器、主机等,不得擅自拷贝、添加、删除计算机内的程序 和软件 ,不得修改机内配置。
  5.读者在不使用数据库时,请及时正常退出,以保证更多的读者正常使用各类数据库。
  6.读者在上网和上机时如违反本规则,将按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由于上机者使用不当造成计算机损坏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浙大校办[2004]8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全文网络数据库使用的补充通知
校区管委会,各学院,各部,直属各单位:
  2003年3月,我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文网络数据库使用的通知》(浙大校办[2003]10号)。为进一步加强网络文献数据库的管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知识产权纠纷,现对全文网络数据库的使用和管理作以下补充规定:
  1.每个校网帐户一次性连续下载同一网络数据库的全文数量不得超过30篇。
  2.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设立代理服务器;经批准设有代理服务器的单位,应严格遵守学校的有关管理规定,规范所属用户的网上行为。如违反学校上述规定,有关的IP使用者、登记人和所属单位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校 长 办 公 室
二○○四年五月十日


浙大校办[2003]10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全文网络数据库使用的通知
各校区管委会,各学院,各部,直属各单位:
  近几年,学校投入巨资先后购买了一些国外的全文网络数据库,基本满足了全校师生员工对国外原始文献的需求,为提高我校的教学、科研水平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按照国际惯例,学校购买的是这些网络数据库的使用权,外商对使用过程中的文献下载量有严格的规定,且全天候监控客户的下载数量,发现违规行为,将自动停止该IP对数据库的访问权,情况严重的将诉诸法律。
  为了维护我校声誉,维护我校正常的文献信息服务工作秩序,现将使用全文网络数据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校购买或正在试用的全文网络数据库,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按规定使用,严禁使用任何自动下载软件或智能机器人下载工具进行下载,严禁整卷期批量下载,严禁合法用户将全文下载到本地硬盘以后送给非本单位用户非法使用。
  2.未经代理商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设代理服务器,将本校全文网络数据库提供给外单位人员使用。
  3.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查实,学校将限制违规IP地址的使用权限,取消校网帐户。责任人须作出书面检查。学校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处分。对于引起知识产权纠纷的,违规者必须承担由此而引起学校一切损失的法律责任。
  4.我校现订购的全文网络数据库,如无特殊意外,将长期续订,用户尽可放心按规定使用。
校 长 办 公 室
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浙江大学图书馆接受捐赠文献管理办法
捐赠图书,被泽无穷。浙江大学图书馆热诚欢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本校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向图书馆捐赠图书、期刊等各种文献资源,欢迎作者签名赠书。为了更好地做好接收捐赠图书的工作,特制定浙江大学接收捐赠管理办法,敬请捐赠者通晓本办法。
第一条 入藏原则
  一般情况下,期刊只作当年阅览,不入馆藏(为本馆缺藏的连续完整刊物除外)。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图书将被纳入馆藏:
  1.适合大学及以上程度,内容符合本校教学科研范围;
  2.国内外正式出版物;
  3.为本馆缺藏,或本馆需增加复本的图书,复本以3-5册为宜。
  下列图书不予入藏:
  1. 非正式出版物(有学术价值的会议文献、学位论文、手稿、科技报告、学术集刊等特种文献除外);
  2. 违反出版法、著作权法、版权法及相关法律的图书。
  3. 涂抹、水渍及破损,已不能使用的图书;
  4. 内容低下,宣扬封建迷信,言论、观点、立场反动的图书;
  5. 多卷书中不成套的书刊;
  6. 内容、时间失效不具学术及参考价值的图书;
  7、页码少于49页;
  8. 其它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图书;
第二条 权益处理
  所赠图书,我馆一经接收,其所有权归我馆所有。诚恳捐赠人能在赠书上留下亲笔签名或铭章。图书馆建立专门的文献捐赠目录,并在图书馆捐赠网页上予以公布。浙大师生、校友著作将入藏浙大文库,浙大文库的所有藏品将永久保存。其它图书将根据内容入藏相关藏书区,供读者使用,入藏图书信息可在本馆主页上的“馆藏书刊目录”中检索信息。图书馆有权不知会捐赠者即对不予收藏的图书进行处理和今后对已入藏的捐赠图书进行剔除。
  凡属于不予入藏或被从馆藏中剔除的捐赠图书,浙江大学图书馆将根据下述“不入藏资料处理条例”进行处理。
  1.转赠
  (1) 具参考价值且状况良好的图书,转赠其他单位。
  (2) 虽具参考价值,但图书馆已有收藏,或不适合图书馆收藏的图书,转送浙江大学紫金港图书馆“青年文明号”爱心岛,
  2.毕业生捐赠书籍一般不入馆藏,由浙江大学紫金港图书馆“青年文明号”爱心岛(紫金港基础分馆)接收,漂流惠及更多本校学生。
  3.淘汰:盗版及残旧图书,直接淘汰。
第三条 其他捐赠
  图书馆接受图书馆专用资金捐赠(包括外币)。捐赠资金可根据捐赠者的意愿使用。对于数量巨大特别贵重捐赠,除按正常管理办法外,图书馆将根据需要组织专门的捐赠仪式及宣传活动。
第四条 受赠方式
  受赠统一咨询电话:0571-87951050,Email: jhwu@lib.zju.edu.cn
  浙大文库联系地址:
  紫金港基础分馆浙大文库,联系电话:0571-88206506
  青年文明号“爱心岛”联系地址(学生捐赠):
  联系电话:88206530,或各校区分馆流通部。
  你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进行:
  1.到馆捐赠:图书馆采访中心(图书馆130房间)。
  2.邮寄捐赠:浙江省杭州市浙大路38号 浙江大学图书馆采访中心,邮政编码:310027;
  3.本地大批捐赠可由图书馆派员提取。
第五条 受赠回执
  所捐赠图书一经接收,我馆将当面、电话、信件或者邮件形式及时向捐赠者出具谢函或捐赠证书以示鼓励和感谢。邮寄捐赠者请留下姓名、地址、邮编等联系方式,方便我馆寄发感谢信或捐赠证书。

图书馆参观接待办法
为做好图书馆来访来客的接待工作,增进与各界的交流,树立优良的图书馆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一、图书馆所有接待工作由图书馆办公室统一管理。各业务部门不直接接待跨部门参观或来访,属本部门业务交流的接待工作,应在事后报办公室备案。
   二、来馆参观宜提前与图书馆办公室联系,通报参观单位、参观人数和参观时间,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联系电话: 0571-87951049。
   三、来馆参观应以不影响图书馆正常工作秩序和读者阅览为前提。接待时间一般安排在行政办公时间,其他时间需提前预约。
   四、根据学校有关部门的规定,进入图书馆进行新闻采访、摄影、录像等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先经校有关管理部门同意,持学校有关部门的同意函,再与图书馆办公室联系具体事宜。
   五、外事参观,国内邀请单位须持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部或校长办公室的“同意参观”公函,事先与图书馆办公室联系。
   六、办公室应安排好接待的各项工作,并在接待结束后做好备案工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为接待备案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分馆办公室应按季度将分馆接待工作报总馆办公室备案。

校外读者利用本馆书刊的规定
一、临时查阅
  1. 凡校外读者因需要临时查阅本馆文献的,须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查阅手续。
  2. 临时阅览证查阅费用根据读者利用书刊的时间,按一天3元,5天10元收取。
  3. 60岁以上老人可凭老年卡免费进馆阅览。
  4. 校友凭相关有效证件,可免费进馆阅览。
二、借书证(校园卡)的办理
  1.校外读者凭身份证到各校区校园卡服务中心办理可开通图书馆借阅功能的校园卡,然后持校园卡、单位证明、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到各校区图书馆读者服务部开通借阅功能。
  2.开通图书馆借阅功能须按规定交付押金200元、服务费100元(一年)。
  3.校外读者可借图书5册。
  4.借书证(校园卡)有效期为自办证之日起一年,到期后,需还清所借图书并缴纳超期罚款,凭押金收据退还押金。如续期,需重新递交单位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5.读者须严格遵守本馆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有关规章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