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员馆介绍
中国海洋大学图书馆简介
历史沿革:
   中国海洋大学是一所以海洋和水产学科为特色,包括理学、工学、农学、医(药)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等学科门类较为齐全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
   中国海洋大学的前身是私立青岛大学,始建于1924年10月。之后历经国立青岛大学、国立山东大学、山东大学、山东海洋学院、青岛海洋大学等时期,2002年10月更为现名。在发展历史上,中国海洋大学与山东大学形成了近30年的共同期(1930年9月~1958年9月),这也决定了两校的图书馆源头虽不同,但渊源颇深。中国海洋大学图书馆始建于1924年10月,首任馆长是我国著名散文学家、翻译家梁实秋先生。至1936年底,馆藏书籍已达8.78万册,其中中文图书6.50万册,外文图书2.25万册;中外文期刊1028种,计5.41万册。抗日战争时期学校被迫南迁,至1946年10月山东大学在青岛复校时,原有的文献只剩中文书刊5166册、外文书刊3398册,流失九成以上。1949年6月青岛解放,中国古典文学家陆侃如教授任图书馆馆长。1951年华东大学与国立山东大学合并成立了新的山东大学,书刊合计逾20万册。1958年山东大学奉命迁回济南,1959年山东海洋学院成立,学校开启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图书馆也得到较快发展。文革十年,学校事业遭受重大损失,图书馆亦不例外。改革开放以后,图书馆文献建设随着各项事业的恢复发展逐渐走上正规。1985年鱼山校区图书馆投入使用,馆藏图书有56.95万册,其中中文图书44.64万册、外文图书12.31万册;馆藏期刊合订本8.48万册,其中中文刊3.14万册、外文刊5.35万册。1992年浮山校区图书馆投入使用,建筑面积8200平方米,于2010年3月撤并。2007年崂山校区图书馆投入使用,新馆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阅览自修座位近3000个;功能布局科学,设备配置先进,自动化程度较高,为21世纪图书馆适应学校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历经近90年的发展,中国海洋大学图书馆已经成为馆舍优良、资源丰富、布局合理、管理科学的综合性图书馆。办馆宗旨是“与读者共同进步”,由著名作家、我校顾问、教授王蒙先生题写。

馆藏特色
   中国海洋大学图书馆分设于鱼山校区和崂山校区,建筑面积5.2万平方米,阅览座位3000多个,电子阅览室座位400多个。文献资源建设实行专家圈选、读者推荐、馆员建构三位一体的机制,集专家、读者和馆员的智慧,使文献资源更贴近于教学科研,更贴近于读者,更具有实效性。至2011年底,馆藏纸本文献近190余万册、电子图书110万余册、中外文期刊3万多种、中外文电子数据库111个。馆藏文献资源在保持连续性和覆盖面的基础上,努力满足重点学科和优势研究领域的需求,馆藏文献特色日益凸显。2004年以来,图书馆以中国海洋大学突出的海洋、水产学科传统馆藏文献资源为基础,建设了实体海洋文库,至目前,纸本馆藏图书6万余册,面向读者开放。

读者服务
   中国海洋大学图书馆一贯秉承“一切为了读者”的服务理念,致力于为读者提供温馨、便捷的服务。两校区馆实行“一门式”管理,通借通还,每周开放98小时,电子资源24小时不间断开放;阅览区藏、阅、查、询一体化;网上查询、荐购、续借、VOD点播等畅通、安全;电子阅览室每天14小时免费开放;预约与委托借阅、网上咨询、读者培训、文献检索教学、馆际互借、文献传递等综合服务能力与质量不断提高,数字图书馆发展步伐加快。图书馆还设有“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为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提供相关服务。如今,中国海大图书馆的服务模式已经从传统的“单一借阅”转变为具有时代特点的“综合性信息化服务”。

发展方向
   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中国海洋大学的发展目标是:到2025年建校百年前后,成为国际知名、特色显著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到本世纪中叶或更长一段时间,力争跻身特色显著的世界一流大学行列。与之相适应,图书馆的发展目标是:到建校百年时,成为馆藏丰富、特色鲜明、开放文明的现代化图书馆。

规章制度

图书馆读者证(智能卡)管理细则

图书阅览规则 图书外借规则 图书续借规则

关于污损书刊行为的处理办法

图书赔偿管理办法 偷窃书刊处理规则

崂山报纸阅览室读者须知

现刊阅览室读者须知 过刊阅览室读者须知

海洋文库读者须知

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定

崂山校区电子阅览室个人视听服务读者须知

自助复印机使用须知 统一使用智能卡收费须知

图书馆消防安全


图书馆读者证(智能卡)管理细则
   中国海洋大学校园智能卡是由海洋大学统一发放的一种非接触式的IC卡,它具有身份识别和电子钱包消费功能。因此智能卡可作为读者证在图书馆使用。智能卡按使用类型分正式卡、临时卡、记名卡、管理卡四种,能作为读者证使用的仅限正式卡。读者证(智能卡)是读者进入图书馆及借阅文献、使用图书馆设施的凭证。为加强读者证管理,维护正常的借阅制度,维护读者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1、读者证的开通
凡我校在职在编(含事业编制、企业编制、人才派遣等)的工作人员、学校按国家计划招收的高职生、本科生、研究生、博士后人员以及本校离退休人员,均为图书馆的读者,均有权利获取、持有读者证。读者证实行借书、阅览功能合一,并统一由我校网络中心以机读卡(智能卡)的形式发放。以下是关于不同类型读者的读者证开通的相关规定:
1. 新入校的事业编制(含博士后)、企业编制、人才派遣等工作人员,由人事处统一出具名单后,统一开通借阅权限。
2. 流动编制、科研助理和科研辅助等工作人员,有开通借阅权限需要的,由所在单位统一提供名单、担保证明以及押金收据,到图书馆统一开通。
3. 计划内招收的本科生由教务处或网络中心统一出具名单后,统一开通借阅权限。
4. 计划内招收的研究生(硕博连读的除外)由研究生教育中心或网络中心统一出具名单后,统一开通借阅权限。
5. 硕博连读的研究生需先由我校研究生教育中心统一出具名单,将其硕士读者证注销后,方可开通其博士读者证借阅权限。
6. 交换本科生由教务处统一提供名单,并出具押金收据方可开通借阅权限。
7. 由外校转来我校和外校在我校借读的本科生,由教务处统一提供名单后,即可开通借阅权限。
8. 非全日制学生,有开通借阅权限需要的,由所在单位统一出具名单、担保证明以及押金收据,到图书馆统一开通。
9. 外教、留学生有开通借阅权限需要的,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或国际教育交流中心统一出具名单、担保证明以及押金收据,到图书馆统一开通。
备注:
1. 如因特殊情况需个别开通借阅权限的,需本人持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如需缴纳押金,还需出具押金收据),到三校区总服务台办理开通业务。
2. 缴纳押金的地点为校财务处,缴纳标准为每人400元。
2、读者证的延期
1. 延期毕业的本科生需由教务处出具证明方可延长其借阅权限。
2. 延期毕业的研究生需由研究生教育中心出具证明方可延长其借阅权限。
3. 博士后人员延期出站的需由我校人事处出具证明方可延长其借阅期限。
4. 有出国或休学的读者回校后需重新开通读者证的,需教务处、研究生教育中心或人事处出具相关证明后方可重新开通。
3、读者证的使用
1. 读者应主动在门禁处刷卡进入图书馆,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并按图书馆有关规定使用,若违反有关规定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短期或长期禁止入馆等处分。
2. 读者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代借,一经发现将扣证一周;累计两次将取消借阅资格。因转借、代借而造成的后果,由持证人自负。
3. 读者证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及时到各校区总服务台办理挂失手续,因未及时办理挂失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持证人自负。
4. 不得伪造、冒用他人读者证借阅图书,一经发现除没收读者证、取消借阅资格外,还将交有关部门处理。
5. 如发现伪造的读者证,对证件持有人和伪造证件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读者证借阅权限的说明
教师、职工: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借书资格为20册;从事行政、后勤服务工作的教职工,借书资格为12册。
学生:普通本科生、高职生,借书资格为12册;研究生、基地学科本科生,借书资格为20册。 (详细权限可查看《图书外借规则》)
5、读者证的挂失
读者应妥善保管好读者证,如不慎遗失应及时到图书馆总服务台办理挂失手续,以免因此造成他人冒用该证借书和进行其它使用图书馆的活动。找回读者证可随时办理解挂手续。
6、读者证的报退
1. 读者因故离校(出国、调离、毕业、结业、退学等)前,应持本人读者证和离校手续单到图书馆总服务台办理报退手续。报退时,需将所借图书及欠款全部还清,同时读者证将被置为注销状态。如有图书丢失或无法归还,应按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后方可报退。
2. 毕业生以班级为单位集体报退,由各班级负责人将本班同学的读者证收齐,注明不能报退的学生及原因,持离校手续单统一到所在校区总服务台办理。
3. 如有出国或休学的读者,由本人或家属持出国、休学通知单,到图书馆总服务台办理相关手续,由工作人员在系统中修改读者证有效期并注明原因。读者回国或复学后根据实际情况,办理开通手续。
4. 教职工调离学校,应还清所借图书和欠款,由本人持读者证到图书馆总服务台办理报退手续。
5. 读者证持有人去世,由其家属负责来馆办理报退手续。
6. 读者离校如不按规定到图书馆办理报退手续,由主管单位负责追回所借图书、还清欠款,如无法归还所借图书,应按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返回目录

图书阅览规则

1. 读者需凭本人校园智能卡通过图书馆门禁系统,进入图书馆。进馆后可自由选择阅览空间阅览书刊。
2. 请自觉遵守《读者文明公约》,保持阅览空间的安静、整洁。
3. 各阅览区内书刊均实行开架借阅。
4. 书刊阅毕,请放置于阅览桌或书车上,不要乱放、私藏;未办理借书手续将书刊带出图书馆者,按违章处理。
5. 请自觉爱护书刊,不得污损、撕毁、圈画、批注书刊。否则,视情节轻重按图书原价1-5倍赔偿。
6. 请保持阅览空间的整体布局,不得随意移动阅览空间的家具设备,不得任意刻画或涂抹。返回目录
图书外借规则
1. 读者应凭本人校园智能卡借阅图书,不得转借、代借,一经发现将扣证两周。因转借、代借而造成的后果,由持证人自负。冒用他人智能卡借阅图书,一经发现除没收智能卡、取消借阅资格外,还将交有关部门处理。
2. 馆内图书借还均由汇文(图书馆自动化集成系统)系统管理,借还手续统一到各校区总服务台办理。
3. 保存本图书、中外文工具书、海洋特藏图书和古籍只限馆内阅览。
4. 借书时,请检查所借图书是否有缺页、涂划等现象,若有,请工作人员盖章加以标注;否则,若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则由当前读者负责。
5. 还书时请确认所借图书确已还上后再离开;可在任何校区图书馆归还所借图书。
6. 各类读者利用图书馆的权限及期限:

图书借阅权限表:

1. 读者可通过本馆主页中“我的图书馆”等信息平台及时查询自己的借阅情况,以免所借图书逾期未还。如图书逾期不还,1-5日内不收滞纳金;如逾期5日以上,则自第一日起按每日0.10元交纳滞纳金。
2. 在寒暑假期间到期的图书,系统将自动做延期处理,读者可于开学后15天内归还,若开学15天内未归还,逾期滞纳金从应还日期算起。在寒暑假之前到期的图书,系统将不做延期处理。
3. 若有逾期未还图书或有超期欠款,不得继续借书,直至还清所有逾期图书和滞纳金。返回目录
图书续借规则
1. 读者所借图书可续借一次。续借应在图书到期前进行,续借期从该书到期日起算,过期图书、被预约图书不接受续借;续借方式有到馆续借和在网上续借两种。
2. 请按照续借期限及时还书。 返回目录
关于污损书刊行为的处理办法
馆藏文献是海洋大学的宝贵财产,其所有权归海洋大学并受相关法律保护,爱护书刊是每位读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图书馆提倡爱护书刊文献,对读者损坏书刊依法要求不同程度的赔偿。
对书刊批划、涂抹、圈点、折页、水渍、褶皱等均属污损书刊行为。读者办理借书手续时,请仔细检查图书是否存在污损情况,若发现上述污损情况存在,请马上提请总台工作人员加盖图书污损印章,否则,还书时若发现图书有污损情况而事先未经总台老师确认,则视为当前读者所为,当前读者需接受批评教育和处罚。具体处罚办法如下:
1. 污损书刊情节较轻(5处以下),认识错误态度较好,予以5元的罚款;
2. 对书刊污损较重(5处以上20处以下),但不影响其他读者阅读,认识错误态度较好,予以10元的罚款;
3. 对书刊损坏严重(20处以上),影响阅读,按书刊资料实际价值的2倍进行罚款,罚款不足20元的按20元收取;或按《关于图书赔偿的有关规定》赔偿原书,同时处以10元罚款,以示警戒;
4. 污损书刊严重,认错态度不好者,予以以上处罚的同时,通报其所在单位及学生处,从严处理;
5. 建立读者诚信档案,将污损图书的读者记录在册,记录内容包括:读者姓名、读者证号、院系、年级、污损图书题名、条码号、收取罚款金额和经办人,一学期累计污损图书三次者,在批评教育处罚的同时,取消其借阅资格一学期。
本处理办法适用于除古籍、海洋特色库图书以外的所有书刊资料。返回目录
图书赔偿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使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保障文献资源安全,提高文献使用率,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图书馆关于污损书刊行为的处理办法》、《中国海洋大学图书馆图书外借规则》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读者所借图书如有丢失、损毁严重,需要赔偿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 可购买与原书书名、著者、出版社相同的版本;交纳分编加工费5元/册。
2. 2000年以后出版的图书,按原书书价3倍赔偿;1990~1999年出版的图书,按原书书价5倍赔偿;1980~1989年出版的图书,按原书书价20倍赔偿;1980年以前出版的图书,按不低于原书书价100倍赔偿,其间的重要文献可提高赔偿额度。
3. 套书丢失其中一册,按全套图书总价和出版年限确定倍率予以赔偿。
4. 赠书按每册100元赔偿。
第三条 完成赔偿手续后,读者在30天内找到原书的,可以申请退款。
第四条 因图书丢失引起的图书逾期,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图书馆图书外借 规则》的相关规定缴纳滞纳金。
第五条 本办法由图书借阅部负责解释。回目录
偷窃书刊处理规则
“偷窃书刊”违反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学生行为准则,一经发现,应从严处理。为维护大多数读者的利益,保障图书馆图书的完整性和正常流通,对偷窃书刊者进行教育与批评,图书馆制定了《偷窃书刊处理规则》。
对于偷窃书刊者,我馆将按以下规则进行处理:
1.确认其偷窃事实
以下行为均视为偷窃图书馆书刊:
1. 以占为己有为目的,有意不办理借阅手续,私自将书刊携出借览处;
2. 有意冒用他人证件借阅;
3. 割页、撕书、开天窗等;
4. 偷换图书封面、条形码等偷梁换柱行为;
5. 拆除书刊中的磁性材料;
6. 从窗户往馆外扔图书或期刊;
7. 破坏图书防盗装置等其它蓄意窃书行为。
2.收回被偷窃的书刊资料
3.没收读者证,按如下规定停止其借阅权

偷窃次数

处 理 规 定

第一次

停止借阅权利三个月

第二次

停止借阅权利半年

第三次

终止在图书馆借阅的权利

4.责成当事人做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存档备考
5.按如下规定进行罚款

偷 窃 书 刊

罚 款 金 额

中文图书

100

外文原版图书

200

期 刊

该期刊全年价的3

报 纸

该报纸全月价的3

偷书罚款和图书过期罚款、图书遗失赔款一样,均按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进入预算内,冲抵图书经费。
6.处分规定
对偷窃书刊者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好坏作如下处分规定:
情节较轻且主动承认错误,书面检讨诚恳者,给予警告处分,即在图书馆大厅及图书馆WEB网页上通报批评。
对于确有偷窃行为,认识态度不好者,通报所在院系或部门,由学校管理部门给予通报、记过等纪律或刑事处分。
偷窃孤本、珍本、善本、原版外文图书或其它学术价值较高的图书、资料以及累犯者,通报学校,给予勒令退学以上处分。返回目录
崂山报纸阅览室读者须知
1. 本室收藏中外文报纸,按报名拼音字母顺序排架。仅限本室内阅览,请勿携出室外。如需复印报纸资料,请与值班老师联系办理相关手续。
2. 每人每次限取报纸一种,阅毕请放回原位。
3. 请爱护报刊资料、室内家具及各种设备。
4. 请保持室内安静,协助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5. 离开座位时请将座椅放入桌下。
6. 如您有任何问题,请咨询值班老师。返回目录
现刊阅览室读者须知
1. 本室收藏中外文现刊,仅限室内阅览,请勿携出室外。如需复印资料,请与值班老师联系办理相关手续。
2. 本室中文期刊按《中图法》分类排架,外文期刊按刊名字母顺序排架。
3. 每人每次限取期刊两册,阅毕请放回 原位或交值班老师。
4. 请爱护书刊资料、室内家具及各种设备。
5. 请保持室内安静,协助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6. 离开座位时请将座椅放入桌下。
7. 如您有任何问题,请咨询值班老师。返回目录
1. 本室收藏中外文过刊,仅限室内阅览,请勿携出室外。如需复印资料,请与值班老师联系办理相关手续。
2. 本室中文过刊按《中图法》分类排架,外文过刊按刊名字母顺序排架。
3. 每人每次限取期刊两册,阅毕请放回原位或交值班老师。
4. 请爱护书刊资料、室内家具及各种设备。
5. 请保持室内安静,协助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6. 离开座位时请将座椅放入桌下。
7. 如您有任何问题,请咨询值班老师。返回目录
海洋文库读者须知
1. 本室收藏涉海中外文普通图书、工具书,按《中图法》和《科图法》分类排架。另存有我校2002年至今纸质硕博士学位论文,按年代及学科领域排架。
2. 本室资料仅限室内阅览,请勿携出本室。读者请勿携包入内,如需复印资料,请与值班老师联系办理相关手续。
3. 每次取阅资料限两册,阅毕请放于阅览桌上或交值班老师。
4. 请爱护书刊资料、室内家具及各种设备。
5. 请保持室内安静,协助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6. 离开座位时请将座椅放入桌下。
7. 如您有任何问题,请咨询值班老师。返回目录
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定
电子阅览室是读者利用计算机和网络学习知识、查阅资料、进行学术研究的重要场所。为更好地使用电子阅览室,保障读者的基本权益,特制定下列管理规定:
1. 读者上机须先出示本人智能卡,刷卡上机,刷卡下机。
2. 刷卡读者对号入座,不得替他人占用机位。上机后请勿长时间离开机位,如超过十分钟离开机位将视为自动下机。非上机读者请勿在本室内逗留。电子阅览室实行免费限时上机制度:本科生每人每天1小时,全年200小时;研究生和教师每人每天2小时,全年400小时(崂山校区各院系读者上机时间加倍)。如确因上网查阅资料需延长机时,可请值班老师确认后适当延长机时。但如有读者排队等待上机,则不能要求加时。
3. 为集中对室内设备进行卫生清洁与维护,每周五20:00-22:00停止开放。
4. 读者应自觉遵守国家和学校的有关法律和规定,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或不健康的信息。
5. 下列行为均在被禁止之列:更改机器设置、运行和制作破坏性软件、在电子阅览室运行自带的软盘和光盘、恶意下载、玩游戏及从事其他与电子阅览室主要功能不相符的行为。
对违规操作且不服从管理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或取消该读者的本次使用权;情节严重者,将扣留其智能卡,暂停其图书馆使用权;情节极其严重或从事违法活动者,扣留智能卡并交有关部门处理。返回目录
崂山校区电子阅览室个人视听服务读者须知
为保证视听设备与音像资料的完好,以便更好地为读者提供视听服务,特作如下规定,请各位读者自觉遵守:
1. 读者进入电子阅览室请持本人智能卡,并服从值班老师安排,刷卡上机,根据分配机位使用视听设备;每人一机,刷卡下机。
2. 刷卡前,读者先根据视听光盘目录选择所需资料,由值班老师提供所需资料后再刷卡,然后将智能卡留于值班人员处换取所需资料。每位读者每次只能用卡换取一种资料,用毕再换;但如有读者排队等候机位时则不可再换。
3. 刷卡后,读者在值班老师陪同下到视听区域打开视听设备,并接受老师的辅导,掌握视听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并注意爱护音像资料及视听设备。
4. 读者归还视听资料时,应请值班老师一起检查视听设备与音像资料,确认完好无损方可刷卡下机,并确认取回本人智能卡。
5. 如因读者个人原因造成视听设备与音像资料的损坏,应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6. 本室目前试开放视听服务期间,对本校读者暂不收费。
读者在利用本视听室设施与资源的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随时咨询值班老师。返回目录
自助复印机使用须知
为方便读者查阅利用馆藏纸质书报刊资源,学校投巨资在图书馆配备了自助复印机,现将相关使用与管理要求说明如下,请广大读者周知:
一、请爱护自助复印设施,严格按操作方法使用,如不熟悉使用方法,请咨询相应阅览区的值班老师;如使用过程中发现复印机故障,请及时告知值班老师,切勿擅自处理。如因读者个人操作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设备损坏,应由当事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自助复印采用刷卡付费方式:
1. 本校读者须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到相应校区图书馆办公室(鱼山校区读者复印前请先咨询期刊阅览室老师)办理开户充值手续;用校内划转方式付费的读者,需提前将“内划支票”送交图书馆办公室,经办老师确认款项已到帐后,方可开户复印。校外读者或因特殊情况无法自助刷卡复印的读者,请与相应阅览室值班老师联系解决。
2. 复印价格为: A4、B5、16K均为0.15元/张。
3. 复印实行实时扣款,即复印机每复印一张,读卡器当即从卡中扣除相应的费用。
三、自助复印具体操作步骤:
1. 将一卡通靠近读卡器右侧刷卡,设备将显示卡内余额。
2. 打开盖板,将需复印的资料置于玻璃面板上,贴近左侧,将需复印的一面朝下,并对准左方与上方的A4标尺度。若复印资料为散页,则将需复印的一面朝上放于面板最上面的纸槽里。
3. 根据需要选择具体菜单,一般选择:缩放比例100%,A4纸,不分页。
4. 按右边的数字键盘区输入要复印的份数(机器默认1份)。如需复印6份,按数字键6即可。
5. 按右下角启动键,开始复印。
6. 如操作时间过长,可能会自动退出,再次刷卡按相关步骤重复操作即可。
7. 复印结束后,按读卡器上红色按钮安全退出。返回目录
统一使用智能卡收费须知
图书馆已全部实行通过智能卡收取各种费用。主要项目有:图书逾期滞还金、图书丢失赔款、污损(偷窃)书刊罚款、资料打印费与复印费等。
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图书逾期滞还金、图书丢失赔款、污损(偷窃)图书罚款、资料打印收费:
请读者在缴纳各项费用前,确认本人智能卡已足额充值;
请读者缴费时认真核对相关信息(如总服务台双显示屏上的信息),确认扣除操作正确后方可离开;
任何读者不得使用他人智能卡交付各项费用,一经发现,将予以扣证,并由智能卡持有者凭有效证件来馆领取;
当读者在馆内欠款累计超过5元时,系统将不允许继续借书。
2.自助复印收费:
读者需要在馆内复印资料,实行自助复印方式。崂山校区师生复印前需要到图书馆办公室开设账户并预存款额;鱼山校区读者复印前请先咨询期刊阅览室老师。
3.“内划支票”支付自助复印费:
使用自助复印机复印资料的师生,如果用划转方式支付费用的,需要提前一周将“内划支票”送交图书馆办公室,待从校财务处确认款项已到帐后,方可开户复印。
4.各种收费标准与自助复印流程等,详见图书馆内公告。
5.由于馆藏文献资源有限,为充分发挥馆藏资源的使用效率,所有只限馆内阅览的书刊不得带出馆外复印,请广大读者理解与配合。返回目录
图书馆消防安全
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吸烟、用火、违规用电。违者除令其立即将火熄灭外,还将视其情况按青岛市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一)、图书馆内配有以下消防设施
1、烟感报警系统:有火情时,自动向图书馆消防总控室报告火警位置。
2、火灾报警按钮:设置在馆内墙上(红色方型小盒)。用于人工报警。
3、消防栓及灭火器:位于馆内各楼层。用于火灾初期灭火。
4、应急灯及疏散指示灯:用于指示疏散方向和照明。
5、消防广播系统:用于火灾警报、以及发布救灾指令。
(二)、发现小火时的处理
1、打电话给保卫室或办公室,电话:66782119、66786100转8101
2、保持镇静,若情况不危急,可使用灭火器或消防水龙灭火,并高声呼救。
3、如不能在极短时间内把火扑灭,就按下火灾报警按钮发出警报,然后迅速撤离火场;撤离时务必把门关上,防止火势蔓延。
4、尽快把火警的详情告诉保安员或消防员。
(三)、听到火警后的注意事项
1、当听到火警后,不要惊慌,不要等待,立即按照工作人员提示或疏散指示灯指引的方向镇静有序地撤离现场。
2、务求在火势失去控制前安全撤离。
3、疏散时,不要停下来猜测火起何处,不要收拾个人或图书馆物品;不要使用电梯,而要从楼梯撤离;尽可能地帮助待援人员,尤其是伤残者。

组织结构图:

 

附设机构:

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中国海洋大学分站

国家教育部青岛国际教育交流服务部

现任领导:
馆长:曹志敏
常务副馆长:鞠红梅
副馆长:谢正侠、胡远珍、吴迪
馆长助理:王雪凤
工会主席:于航 党总支书记:鞠红梅
党总支副书记:谢正侠
党总支委员:曹志敏、胡远珍、吴迪、
王雪凤、王邵军、解登峰


部门职能:
书借阅部
报刊阅览部
资源建设部
参考咨询部
系统与技术部
海洋文献与数字文化部
办公室

图书借阅部
部门概况
图书借阅部是图书馆中外文图书对外服务的窗口,主要负责图书借还、读者管理、部分馆藏数据维护、流通统计、以及图书维护等工作。部门分布在崂山和鱼山两个校区,负责社会科学阅览区、自然科学阅览区、工具书阅览区、外文图书阅览区、储备书库、密集书库以及斯文堂。
部门职责
1. 负责图书馆自动化管理系统相关业务的开展,注重系统业务功能的研究,并提供系统功能论证与改进意见。制定本馆图书借阅业务工作方案,并负责系统相关业务馆员培训等工作。
2. 负责中外文图书的借出、还回、续借、预约、委托等借阅工作。
3. 负责读者的违规处理和到期催还业务,维护好正常的图书流通秩序,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4. 负责处理智能卡开通、挂失和注销、离校手续办理等读者事务。
5. 负责两校区图书通借通还业务的组织与协调,做到安全及时、交接规范、数据准确。
6. 负责总服务台、各开架图书阅览区、储备书库、密集书库及相关责任区域的图书管理与秩序维护,解答读者咨询,开展图书推介与导读。
7. 负责总服务台、各开架图书阅览区、储备书库、密集书库(图书)及相关责任区域的馆舍、家具、设备等的日常监管与阅览秩序维护。负责崂山馆自助复印机的日常管理、维护与读者复印指导等。
8. 负责新书验收、各种信息校对及二次典藏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资源建设部沟通解决。
9. 负责馆藏图书的清点与数据核准,提交分析报告,并及时解决或向资源建设部反映相关问题。
10. 负责流通日志查询、证件管理统计和图书流通率、读者分布率、读者借阅率等统计。
11. 负责开展对图书资料的利用与读者阅读倾向的调查、分析,向采访人员提供图书采购、提存及复审剔除建议。
12. 跟踪并吸收国内外图书馆图书流通管理理念、模式、最新研究成果,收集、研究读者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为读者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13. 跟踪并掌握国内外数字图书馆建设与发展的新理念、新技术,积极推进数字图书馆建设。
14. 参与科技查新、学科服务等工作。
15. 负责本部门设备安全及消防等相关工作。

门负责人与联系方式
主 任:王邵军 电话:66782354 邮箱:wangsj@ouc.edu.cn
副主任:张艳艳 电话:66786095 邮箱:zhangyanyan@ouc.edu.cn
副主任:周晓霞 电话:82032354 邮箱:zxxchaxin@ouc.edu.cn

报刊阅览部
部门概况
报刊阅览部是图书馆中外文报刊对外服务的窗口,主要负责中外文现刊报纸的提订、验收登到、下架装订,全校过刊的建库、典藏,我校纸质硕博士论文的收集、分编加工与管理等工作。部门分布在崂山和鱼山两个校区,负责中外文现刊阅览区、中外文过刊阅览区、报纸阅览区、海洋文库、文化展厅及密集书库。
部门职责
1.负责图书馆自动化管理系统相关业务的开展,注重系统业务功能的研究,并提供系统功能论证与改进意见。制定本馆报刊相关业务工作方案,并负责系统相关业务内容的馆员培训等工作。
2.负责两校区图书馆报纸、期刊、海洋文库、密集书库(合订本报刊)、文化展厅等各阅览区及相关责任区域的各种资源管理与阅览秩序维护,解答读者咨询,开展报刊推介与导读。
3.负责图书馆中文现刊的提订。全面、及时了解国内报刊出版发行动态和读者需求信息,根据本馆报刊资源建设原则,向资源建设部提供全馆中文现刊订购清单。
4.负责全校相关院系中外文现报刊验收与系统记到、加工、典藏、催缺、下架整理与系统送装工作,并负责监督、确认中外文期刊供应合同的执行情况。
5.负责全校中文现过刊分类(排架号确定)与全校期刊书目数据库相应字段数据维护。
6.负责本馆与院系资料室合订本报刊资源整合操作规范与业务标准的制定、数据审核、回溯建库与数据库维护(不含采访数据及期刊编目)等。
7.根据馆藏方针与读者需求进行报刊馆藏提存、调拨、剔旧,并保证期刊安全、馆藏数据与实物的准确一致。
8.接收海洋特藏图书,加强新书验收、各种信息校对及二次典藏,发现问题及时与资源建设部沟通解决。
9.负责馆藏书刊的清点与数据核准工作,对其结果进行分析,提交分析报告,并与资源建设部协商解决相关问题。
10.负责全校纸质学位论文的搜集、接收、分编加工与排架管理及相关读者服务。
11.负责两校区报纸、期刊、海洋文库、密集书库(合订本报刊)、文化展厅等各阅览区及相关责任区域的馆舍、家具、设备等的日常监管与阅览秩序维护。负责两馆自助复印机的日常管理、维护与读者复印指导等。
12.负责对院系资料室提供报刊分类与数据建库、资源管理、加工与读者服务等技术咨询与业务指导。
13.跟踪国内外连续出版物研究的最新进展,积极开展业务研究和学术交流。
14.跟踪并掌握国内外数字图书馆建设与发展的新理念、新技术,积极推进数字图书馆建设。
15.参与科技查新、学科服务等工作。
16.负责本部门设备安全及消防等相关工作。
部门负责人与联系方式
任:宋业垚 电话:66782553 邮箱:songyeyao@ouc.edu.cn
副主任:吴小雨 电话:82032553 邮箱:wuxiaoyu@ouc.edu.cn
副主任:张莉红 电话:82032553 邮箱:zlhouc@ouc.edu.cn

资源建设部

部门概况
资源建设部负责全馆纸质文献、音像资料等文献资源建设,是图书馆文献保障服务的基础。主要业务分为采访和编目两部分:采访业务包括收集、整理文献出版信息;分析读者需求与馆藏利用情况,提出馆藏发展规划;选择、订购所需文献;验收到馆文献,开展国内外文献交换、赠送及受赠业务等。编目业务包括对全校中、西、日、韩等文种文献、视听资料和院系所藏文献进行分类及主题标引、编目、校对、统计、典藏等工作。
部门职责
1.负责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政策、入藏计划、经费预算的起草、修订。
2.了解国内外出版发行动态,整理各类型文献采访数据,提出采购计划,经审批后组织采购。
3.负责采购文献的验收、调度、催缺。
4.负责涉海文献分类、编目、典藏及加工。
5.负责征集本校教师和校友的著作、手稿以及其他文献资料,不断丰富海大文库馆藏。
6.负责国内外书刊等资料的交换、赠送以及受赠。
7.负责全馆各文种、类型的文献分类、编目工作;积极参与CALIS的联机编目,提交有本馆特色的馆藏信息。
8.负责全校历史文献(含古籍)的分类编目与馆藏数据库建设,承担历史文献阅览区的管理与读者服务。
9.负责本馆与院系资料室图书的回溯建库,促进全校图书资源的共建共享。
10.负责馆藏提存、剔旧工作,保证馆藏数据的准确性。
11.负责馆藏纸质文献资源使用效率的评估、分析。
12.负责对院系资料室提供图书分编、加工、典藏等业务咨询与指导。
13.负责图书馆自动化管理系统相关业务的开展,注重系统相关业务功能的研究并提供系统功能改进意见。
14.跟踪国内外文献资源建设尤其是采访与编目业务研究的最新进展,开展业务研究和学术交流。
15.跟踪并掌握国内外数字图书馆建设与发展的新理念、新技术,积极推进我馆数字图书馆建设。
16.参与科技查新、学科服务等工作。
17.负责本部门设备安全及消防等相关工作。
部门负责人与联系方式
任:解登峰 电话:66782655 邮箱:xiedengfeng@ouc.edu.cn
副主任:梁 红 电话:66782655 邮箱:lianghong@ouc.edu.cn

参考咨询部

部门概况
参考咨询部是图书馆为加强学校的文献信息保障能力,拓宽图书馆的信息服务功能设立的部门。主要围绕学校教学科研活动,利用先进的信息服务手段,依靠图书馆丰富的馆藏资源以及良好的馆际协作网络,为校内外用户提供各种咨询服务。包括:科技查新、问题咨询、学科服务、情报分析、检索教学与读者培训、电子资源引进、整合及推介、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服务等。
部门职责
1. 负责读者参考咨询和教育部科技查新站的综合管理与协调服务。
2. 负责支持学校教学科研的学科服务,综合协调学科服务工作。
3. 负责支持学校教学科研的情报分析服务,综合协调情报分析服务工作。
4. 负责虚拟网络咨询,并与其他业务部门沟通与协调。
5. 负责文献检索课的教学。
6. 负责组织读者培训和新生入馆教育。
7. 负责电子资源的评估引进、揭示、推介和使用分析。
8. 负责网络资源的搜集整理及导航建设。
9. 负责校内外读者原文索取和馆际互借。
10. 承担CALIS项目成员馆的任务。
11. 负责图书馆网站内容的维护和更新。
12. 跟踪国内外图书馆的最新发展,负责数字图书馆资源和服务的需求分析。
13. 负责本部门的设备管理和消防安全的相关工作。
部门负责人与联系方式
任:苏 菊 电话:66781891 邮箱:suju@ouc.edu.cn
副主任:刘月秀 电话:66781891 邮箱:hdlyx@ouc.edu.cn

系统与技术部

部门概况
系统与技术部是图书馆的信息化基础环境保障部门,主要负责各类软硬件平台选购与维护,核心机房与存储网络的安全运行,自动化系统的管理、维护与培训,CALIS项目、图书馆门户网站及特色数据库等建设工作的平台搭建、数据发布、二次开发等技术支持,两校区电子阅览室的日常管理,入馆读者流量、馆藏文献等相关数据统计与管理等工作。
部门职责
1. 跟踪图书馆数字化、网络化发展的最新动态,提出采纳新技术、新设备的建议,从技术角度负责数字图书馆的规划、建设与管理;
2. 负责图书馆核心机房和存储网络的安全运行,发现故障及时诊断、排除和维修。
3. 负责图书馆信息设备及软件系统的统一规划、购置、安装调试、管理与技术维护。
4. 负责图书馆自动化管理系统的维护与升级,指导各业务部门正确使用相应的功能模块。
5. 负责本地数据库的数据更新、维护,并对读者使用网络获取文献提供技术支持。
6. 负责图书馆特色数据库、Calis及图书馆业务相关的应用软件的平台搭建、数据发布、运行维护及二次开发。
7. 负责图书馆门户网站的规划、设计、制作、管理及维护。
8. 负责图书馆各业务部门信息化相关的软硬件管理及维护。
9. 负责图书馆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各类用户的授权、管理、IP网络地址分配、上网账号管理等。
10. 负责入馆读者流量、馆藏纸质文献、网络资源、电子文献的相关数据统计与管理。
11. 负责电子阅览室的日常管理,保障电子阅览室按时开放。
12. 负责书刊附盘资料实物的收藏及整理工作。
部门负责人与联系方式
任:昝栋 电话:66786506 邮箱:zandong@ouc.edu.cn
技术总管:王栋 电话:66786506 邮箱:wangdong@ouc.edu.cn

海洋文献与数字化部
部门概况
海洋文献与数字化部的主要负责涉海文献特采、涉海特色数据库建设、图书馆各类型文献数字化加工等。涉海文献特采和涉海特色数据库建设是为了有效地将分散在各处的海洋特色资源汇总,服务于我校重点学科和优势学科。文献数字化加工是将馆藏特色文献资源进行全文数字化,达到有效保护珍贵文献资源、提高特色文献的共享水平的目的。此外,部门还负责书刊附盘的加工服务、海大讲坛及数字海洋生物博物馆的建设等。
部门职责
1.负责涉海特色数据库的建设、数据维护与更新。
2.负责涉海文献资源的信息搜集和特采文献的采购。
3.负责本馆文献数字化加工规范的制定和具体实施。
4.负责本馆非书资料、多媒体资源的数字化加工及上传发布。
5.负责“数字海洋生物博物馆”的数据更新和维护。
6.负责CALIS及CADAL与涉海文献相关的新项目的申报、筹建及组织实施。
7.负责与国内外涉海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进行涉海文献资源方面的交流合作,促进涉海资源共建共享。
8.跟踪、掌握数字图书馆建设与发展的新理念、新技术,有效推进我馆海洋特藏和数字化建设。
9.负责本部门各类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年度预算。
10.负责本部门设备管理和消防安全的相关工作。
11.参与科技查新、学科服务等工作。
部门负责人与联系方式
任:刘 青 电话:66782760 邮箱:liuqing@ouc.edu.cn

办 公 室

部门概况
办公室是图书馆办公服务保障部门,负责协调馆内外日常行政工作。主要职责是执行、督办图书馆党政联席会、馆务会决议,协调各部共同开展工作;负责财务、馆舍与配套设施管理、宣传、办公保障等有关工作;负责馆外协调与沟通、接待参观等工作。办公室主体在崂山校区,办公职能延伸至鱼山校区。

部门职责
1.负责督办图书馆党政联席会、馆务会、专题研讨会会议决议;
2.协助馆长处理各部门的业务及行政工作,协助馆党总支书记处理图书馆党务工作;
3.负责来访接待和对外交流,承担馆内外各类事务沟通与协调,会务服务;
4.负责图书馆的文书工作,起草大事记,制定或修订有关的规章制度;
5.负责全馆的人事信息、数据统计、报表汇总及“四助”学生管理;
6.负责全馆的文化建设、文化展览、宣传及文书档案的管理;
7.负责全馆的经费预算、结算等财务管理工作;
8.负责全馆的安全、消防及后勤物业的保障与协调;
9. 负责馆舍、家具、办公设备等资产管理;
10.负责公章的使用与保管,公函、信件的收发管理;
11.负责国际赠书的接收、整理、转赠等工作;
12.负责办公用品和劳保用品的采购与发放。
部门负责人与联系方式
任:于 航 电话:66782744 邮箱:yuhang@ouc.edu.cn
副主任:孙荣刚 电话:66786099 邮箱:sunronggang@ouc.edu.cn
行政秘书:贾瑞 电话:66786099 邮箱:jiarui@ou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