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员馆介绍
河北农业大学图书馆简介
河北农业大学图书馆始建于1902年。现由三个校区组成,东校区图书馆,西校区图书馆,渤海校区图书馆,馆舍总面积为54703㎡。截止到2011年底,图书馆拥有纸质型图书166.55万册,中外文报刊6000 余种,拥有各种类型的数据库24个,电子图书84.5万册。形成了以收藏农业文献为主,倾斜重点学科、兼顾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文献资源,实体馆藏与虚拟馆藏相结合,纸质型文献与数字型文献协调发展的合理馆藏体系。本馆采用“现代电子图书信息网络系统软件(MELINETS)”和“Apabi数字资源管理系统”。三个校区图书馆全部实现藏、借、阅一体的全开架服务管理模式。本馆建有600多台机位的电子阅览室,有图书期刊阅览室16个,阅览座位1685个,为全校40000余名教师和学生提供文献信息服务。
    图书馆编辑有《中文期刊馆藏目录》和《外文期刊馆藏目录》,定期修订;每年年初编辑当年订购期刊的《报刊目录》并发至学校各学院;图书馆在做好基础服务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参考咨询服务、文献传递服务、科技查新服务、个性化信息推送服务、新生入馆教育等。定期为河北农业大学“太行之路”网站提供信息,为农业第一线技术人员提供信息服务。本馆现有专职文献检索与利用课教师5名,为全校各学院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开设选修课。
    图书馆下设办公室、采编部、东校区图书借阅部、西校区图书借阅部、东校区期刊部、西校区期刊部、信息部、现代化部、文献检索课教研室和后勤保障部。图书馆有正式工作人员106人,其中硕士以上学历22 人,本科学历者65人,大专学历者15人。拥有正高职称5人,副高职称 22 人,中级职称36人。

机构设置

负责人

馆长室

李建国

7521550

党总支书记室

7526122

副馆长室

刘志和

7526120

办公室

7521549

图书借阅部

刘艳苏

7521577

期刊部

周玉芝

7521544

信息部

王亚秋

7521547

现代化部

杨路方

7526121

采编部

夏荣敏 王瑞亨

7521532

文献检索课教研室

管计锁

西

副馆长室

张士朝

7528073

副馆长室

赵密霞

7528972

办公室

7528075

图书借阅部

魏文欣

7528976

期刊部

7528977

后勤保障部

王泽峰

7528970

渤海校区

办公室


入馆须知
1. 凡本校人员凭本人工作证,微机借阅卡入馆,外单位人员凭单位介绍信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入馆。
2. 进馆人员要衣着整洁,不准赤膀、穿背心、裤衩(非制服短裤)、拖鞋入馆。
3. 保持安静,禁止喧哗、吹口哨、打闹等。
4. 保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碎纸、果皮等物。
5. 为防止虫,鼠害,不得携带食品进馆
借阅规则
一、读者凭本馆图书借阅证到图书馆借书,借阅证限本人使用,不得互相借用。
二、读者可利用公共检索系统检索所需图书校区地址和流通信息,以便有目的的入库查找和借阅。
三、读者入库应习惯使用代书板,选书时将代书板插入所选图书位置,取走图书。为防止乱架,阅后不打算借阅者,请把书放在库内桌子或书车上,由工作人员上架,选书时要维护书架整洁有序,轻取轻放,避免损坏图书。
四、需外借的图书,读者应持本人借书证连同所借图书一并交工作人员办理借书手续,代书板放回原位置。
五、对所借图书,读者应认真检查,如有勾画、污损等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由工作人员标记,以分清责任,否则,由本次借书人负责。
六、借阅期限,教师、研究生90天,本专科生30天。
七、借出图书应按借阅期限及时归还,如需继续使用,须在到期前到图书馆或网上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限从续借之日算起,教师研究生可续借90天,本专科生续借30天,所借逾期不还,将暂停其借书权利,并以每册每天0.1元收取超期占用费。
八、借阅册数,东校区:教师10册,研究生9册,本专科生2册,另小说类限借1册。西校区:教师10册、研究生9册,本专科生3册,各校区借阅总册数教师不能超过15册,研究生不能超过14册,本专科生不能超过7册。
九、工具书如字典词典等一律不外借,所需资料可在馆内复印。
书证办理
一、全日制计划内招收的本专科生、研究生凭教务处、研究生处提供的名单,以班为单位,每人交1张1寸本人半身免冠近照,到流通部领取微机借阅证一张。
二、教职工凭人事处报到单或工作证,每人交1张1寸本人半身免冠近照,到流通部领取微机借阅证一张。
三、此证必须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冒用他人证件,借用或冒用他人证件,一经发现将暂停该借阅证使用权限。
四、借阅证丢失后,应立即到借书处挂失,挂失前已借出的图书由本人负责归还或赔偿,挂失一周后持学生证补办新证(一般周二办理)补证需交工本费5元。挂失后,没有补办新证之前,又找到所丢失借书证,可持学生证办理解挂。
五、读者离校如中途退学、休学、毕业、工作调离、出国等,需还清所借图书,交回书证(丢证赔款5元),否则不予办理相应手续。
跨校区借阅
为方便东西校两个校区读者使用图书馆资源,图书馆自2005年10月起开始实行东西校区跨校区图书借阅服务。借阅规则如下:
1.读者跨校区借阅图书需提前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办理手续时需提供所借图书的索书号和书名。一般每周二、周五由图书馆工作人员往返东校校区取、送跨校区借阅图书。
2.所借图书必须是本人所在校区没有收藏的图书或虽有收藏、但已全部借出,且其他校区图书馆尚显示“在架可借”的状态。
3.跨校区图书借阅期限、逾期、丢失等事项遵循图书馆借阅规则。
跨校区借阅联系电话:东校区图书馆7521577

西校区图书馆7528979
离校手续
读者因毕业或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开我校前,应按规定到图书馆办理离校手续。程序如下:
一、还清所有借阅的图书,如果借阅卡上有书未还,请先到借书处办理还书或丢书赔款手续。
二、硕博士研究生离校要求
在办理离校手续前,除还清所借图书外,还需将毕业论文印刷版和电子版提交给图书馆信息部,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办理地点:东校区图书馆二楼流通大厅 电话:7521577
西校区图书馆二楼总还书台 电话:7528979